中小学手机管理实施方案(精选3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和省、市、区相关通知要求,为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
二、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管理细则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智能电话手表、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科任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孩子把手机带进校园使用,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经班主任审核同意、报教导处备案后方可带手机进校。管理办法: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统一上交政教处楼国梁进行保管(有专门手机保管箱),需要使用时找班主任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上交政教处楼国梁,班主任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应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7、如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损坏等,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学校手机管理督导电话及班主任、其他任课教师的'电话必须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便于家长与学校、老师沟通。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义乌市云溪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强化家校协同,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1)无特殊需要不许使用手机。
(2)如有特殊需要,要求必须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
3、学校定期对各班级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电话:
4、学校建议家长:不要为学生配备手机。
为了减少手机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保护孩子们的视力,预防孩子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更进一步地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学生成长需求,制定了《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教育为主、处理为辅;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二、管理细则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复同意。
4、如遇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运动会、庆“六一”等),学生必须向班主任申请允许后方可携带使用手机,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由班主任代为保管。
5、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保障措施:
1、学校将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的认识。
2、学校将制定《关于加强手机管理致和美家长一封信》,指导家长监督学校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各班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交流《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公约,督促学生自觉执行。
5、若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班主任有义务进行教育引导,通知家长领会手机;违规3次以上,报学校学生部,由学生部主任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分管法制副校长予以训诫。
四、校外使用手机建议
1、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得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2、使用手机仅限于查询资料、沟通交流,浏览健康向上的'网页和APP,帮助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求浏览内容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消息,不涉及金钱操作,不得私自进行网购。
为了减少手机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保护孩子们的视力,预防孩子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更进一步地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学生成长需求,制定了《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教育为主、处理为辅;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二、管理细则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复同意。
2、上学期间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通讯协助,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家长也可以拨打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电话进行联系沟通。
3、如若发现学生私自携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均视为违纪。学校老师有权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当场制止并收缴手机,通报班主任进行情况询问,与家长沟通联系,由学生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家长来校领回手机。
4、如遇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运动会、庆“六一”等),学生必须向班主任申请允许后方可携带使用手机,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由班主任代为保管。
5、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保障措施:
1、学校将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的认识。
2、学校将制定《关于加强手机管理致和美家长一封信》,指导家长监督学校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各班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交流《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公约,督促学生自觉执行。
4、学生如需联系家长,可借助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学校也设立了学生临时联系需求电话(门卫传达室);家长如需联系学生,还可以通过QQ、微信、拨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电话等方式。
5、若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班主任有义务进行教育引导,通知家长领会手机;违规3次以上,报学校学生部,由学生部主任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分管法制副校长予以训诫。
四、校外使用手机建议
1、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得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2、使用手机仅限于查询资料、沟通交流,浏览健康向上的网页和APP,帮助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求浏览内容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消息,不涉及金钱操作,不得私自进行网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