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面的应急预案(精选3篇)
一、切实加强领导
1、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山陈村防火指挥部。
2、各有林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森林防火期间,实行领导带班,防火队员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确保及时上传下达。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禁止带火种进山作业、游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应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修订护林防火村民公约,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三、扑救准备
全镇组建1支森林消防中队,共计20人。对扑火队员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教育和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全镇扑救力量,具体分工为:
1、指挥组
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指挥组由刘欣总指挥,王学山副指挥负责。
2、扑救组
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路线。扑救组由李玉华、王文涛负责,组员由镇森林消防员组成。
3、后勤组
负责组织扑火机具和救援物资的调运、采购、运送、交接、分发、回收和记录等工作。若出现火场扑火队员受伤或生病需要急救时,后勤组应安排专人做好营救工作。后勤组由刁元新、刘玉学负责。
四、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情,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和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突击扑打;在危险地型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上不动用实属消防大队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队伍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扑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扑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六、扑火器具的储备
配备风力灭火机20台,2、3号工具200把,手电筒20个,备足燃油200升,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七、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灾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市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奖惩办法: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一、总则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按照“建设安全和谐平安渠江”为总要求,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充分做好思想和物质准备,切实完成好灭火救援任务。
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机战,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2、目的和依据
(1)目的
针对我镇火灾事故的现状和特点,通过编制预案,要达到以下目的:
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镇域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通过规范火灾事故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火灾事故的启动程序,明确各级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职责和权利;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保障体系;通过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系统;通过此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渠江镇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2)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试行)》、《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火灾事故灭火救援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渠江镇范围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工作。
4事件等级
根据火灾特性和特征,由高到底划分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四个级别。参见《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委书记雷川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镇长何彪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镇安办是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徐雪峰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企业、村(社)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3、领导机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组 长:徐雪峰
副组长:毛道行 何 仕
成 员:王 勇 刘晓军 刘卫国 小燕 唐达建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组 长:欧 华
副组长:谢汇渠
成 员:镇应急分队全体队员、各村社干部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肖 英
副组长:郑 卓
成 员:罗太国 田 雨 罗 垚 张志毅 谭 政
三、预测、预警
1、监测预警机制
(1)镇消防队具体负责镇域内的火灾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根据火灾接报警信息,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趋势,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涉及的地域、影响范围不同,确定火灾级别,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预警监测内容主要有火灾接报警信息,发生火灾的季节、时令、气象信息,可能火灾的种类信息,各种灭火救援力量实力信息,全镇重点火灾隐患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等。
(3)指挥中心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火灾事故预警信息后,根据本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火灾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时,指挥中心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故事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即使将信息通报给各种相关部门。
(5)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火灾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指挥中心应在报请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上报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
2、战备等级
(1)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2)经常性战备是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的准备状态。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者出现重大灾情险情,遇有重大消防执勤任务时,镇政府向消防队发出“二级战备执勤”的预警命令。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镇政府向消防队发出“一级战备执勤”的预警命令。
3、 依据火灾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级别。
(1)四级、三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由镇消防队提出预警建议,并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和宣部取消。
(2)二级、一级火灾事故的预警信息,由镇消防队上报情况后,县消防大队提出预警建议,县应急办报请相关县领导批准,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发布和宣传取消。
(3)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中心、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依据已发布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4)指挥中心和镇消防队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火灾事故变化情况提出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一般火灾事故(四级):镇消防队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镇消防队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现场;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各参战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扩大趋势时,立即发布火灾事故(三级)预警信息。
较大火灾事故(三级):镇消防队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镇消防队负责成立指挥部,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现场实施救援;通知其他相关力量到场协助救援,协调指挥各参战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进一步蔓延过大趋势时,由指挥中心立即向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由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领导后,及时发布火灾事故二级预警信息。
重大火灾事故(二级):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上报有关预警信息后,由镇专项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参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任务分工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县消防大队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进一步蔓延扩大趋势或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灾情特别严重时,由县应急办请县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发布火灾事故一级预警信息。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一级):由县应急办报请县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启动专项指挥部,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参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任务分工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基本响应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个工作小组分别展开救援工作: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讯速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防止出现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情况;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第一时间将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3)、后勤保障组: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并配合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对应的职责。
3、应急结束
(1)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彻底扑灭,整个灭火救援战斗行动基本结束,救援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由县消防安全应急办审核,报县消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3)一般、较大火灾事故由镇消防队或镇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县公安消防大队宣布应急结束,并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五、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镇消防队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消防队责成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负责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归队后,迅速补充、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由镇民政办配合镇政府负责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3、调查和总结
(1)镇消防队、派出所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抓捕犯罪嫌疑人,并预测火灾事故后果,报送镇应急指挥部,由镇应急指挥部备案。
(2)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六、信息管理
信息监测与报告
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及时、连续、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火场地址、火灾种类、人员被困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火灾等级以及出动力量情况等。
七、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在镇消防队和村义务消防队灭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报请县消防大队,迅速调动各种力量跨区域紧急增援。
2、技术保障
由镇域内各相关部门负责为现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协助指挥部完成灭火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协调本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3、医疗卫生保障
由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援,在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人员转运的同时,搞好后备医院对接准备工作,并把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
4、交通保障
由派出所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入事故现场。
5、后勤保障
由指挥中心负责保证灭火器救援行所需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由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各参战单位和后勤部门做好现场救援力量的饮食、轮换休息、医疗等保障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 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警令畅通。
2、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3、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信息。有关单位可确定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续报反馈,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切实抓好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保护我院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及公共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研究生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学院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的生命重于一切的原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不断提高学院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建立我院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指挥系统和处置系统,力求应急预案实际有效、可操作性强,在学院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全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对火灾的预防工作及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消防应急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财务处、团委、各学部负责人
(二)消防应急工作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指导全校开展预防火灾的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和火灾模拟演练等工作。
2.发生火灾时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和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协调配合到达火灾现场的公安消防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3.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等善后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1.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副组长:保卫处专职消防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专兼职消防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相关部门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做好义务消防队队员的防火教育、培训和火灾模拟演习、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和工具的保管与使用;发生火灾时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消防设施,进行火灾现场灭火,抢救火灾被困人员等工作。
2.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保卫处、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相关部门人员
主要职责: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与消防应急工作领导组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队员和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信息采集、校内外联络及有关情况汇报。
3.疏散引导小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专兼职消防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工作人员、各学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火场区域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引导人员疏散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至安全区域。
4.安全防护、救护小组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副组长: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医护人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后勤服务集团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需求、道路通畅、供电控制及水源保障等;在火灾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必要时拔打120,联系并护送至校外医院进行抢救。
四、应急处置
(一)报警与接警
1.无论任何部门或部位发生火灾,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值班室和“119”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以最准确、简洁的语言向保卫处值班室报警(电话:),必要时还应向火警“119”报警。
保卫处值班室接到报警后,须迅速向学校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各工作组及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若拨打“119”报警后,应当向接警的公安人员简明讲清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2)火灾现场的准确位置;
(3)有关火灾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的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2.接到火灾通知后,火灾部门(学院)防火责任人,应立即调集本部门(学院)义务消防员和专兼职消防力量,使用本部门(学院)的灭火器材、设备有效地组织扑救,力争扑灭初起火灾。在组织扑救时,应注意查明以下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灾威胁,同时查清火灾被困人员的数量和所处地点,制定抢救方案;
(3)发生火灾区域是否有易爆、易燃物、有毒物质以及其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危险程度;
(4)被火灾围困或威胁的贵重物质和设备的数量、放置地点、受火势威胁程度,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结构特点、耐火等级与相连建筑物的'距离;可燃物受火势威胁程度;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房屋出入口位置;火场主要建筑物有无倒塌危险及哪些需要破拆、转移等;
(6)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人员对火灾进行现场调查。
(二)应急疏散
1.人员分布密集的场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计划,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路线,并绘制平面图,用醒目的箭头标示出入口和疏散路线;要保证安全通道、楼梯和出口畅通无阻;对工作人员按所处不同区域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2.发生火警时,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被困人员疏散。在疏散人员时,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情况;在火势猛烈但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让全体被困人员同时疏散。
3.正确引导疏导。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同时,使用镇定的语言呼喊,减轻或消除被疏散人员的恐惧情绪,使疏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人员还要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火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大声呼叫,唤起被困人员的意识,还要注意听辨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
4.制止脱险者返回火场内。撤离火灾危险区的.人员有可能会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或未逃离人员,造成人员疏散的混乱,妨碍疏散和灭火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必要时要增加警戒人员的力量。
(三)初起火灾扑救原则与步骤
1.扑救初期火灾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2)先救人,后救火;
(3)先重点,后一般。
2.扑救初起火灾的步骤
(1)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起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部门(学院)的消防器材可以统一调用,事后再由学院补充;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先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石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等待公安消防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
(4)待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四)通讯联络
1.接到火灾报警后,通讯联络组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火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2.通知配电室停止对所发生火灾场所的供电。
3.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周边区域,同时清理火灾周边区域停放的车辆及其他障碍。
4.派人到各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并引导消防车辆到火灾现场。
(五)安全防护、救护
1.安全防护、救护小组中的保卫处校卫队队员、后勤人员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清障、警戒,做好周围群众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点。
2.校医院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安排车辆及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五、善后处理
(一)火灾被扑灭后,保卫处应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领导小组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部门(学院)或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院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部门(学院)或人员的责任。
(四)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提出善后处理意见,报学院研究通过后,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补偿等事宜。
(五)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责成火灾部门(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综合管理办:
物业管理办:
公共关系办:
心理辅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