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通用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酒类产品监督管理,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印发的《20__年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方案》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商务局的部署和安排,从5月份开始到11月底止对洞口县酒类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领导,成立以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由酒管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法规股、电子信息股等单位人员组成的洞口县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执法队伍,由分管副局长带队,酒管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法规股、电子信息股等股室所有人员参加,负责对洞口县酒类流通市场进行全面整顿治理。
(二)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商务部、省、市商务部门有关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洞口酒类市场实际,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酒类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酒管、法规、执法大队等股室制定酒类市场整治方案,从整治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整治范围到时间安排、人员部署、执法检查方式以及每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部骤都进行了具体科学的规定,做到工作任务清楚、目标明了、责任明确,使整治工作有的放矢,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形式多样,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一)形式多样,广泛开展酒类法规宣传。
从5月分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开展酒类法规普及进乡镇,促进洞口酒管工作发展,提升商务新形象、酒类消费知识推广进社区,促进提高消费者酒类食品真假辨别能力、诚信守法经营进商铺,促进提高生产经营者文明经商服务水平,构建酒类市场新秩序的“三进三促”活动。将酒类法规、科学消费知识和真假酒类辨别、举报投诉流程方法以及酒类专项整治有关事项等内容,精心制作成图文并茂的知识展板24块,印刷彩页宣传册3000册,摄制宣传短片、幻灯片30分钟,与湘窖酒业洞口市场部合作,从8月7日开始到8月25日,在各集镇、乡村中心区域开展在各集镇、乡村中心区域开展送电影下乡、酒类宣传巡回展览、邵阳酒品鉴会等系列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使洞口广大人民对邵阳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酒类等食品安全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掌握了一定的酒类消费常识,对酒类真假识别具备了简单的判别能力。
(二)下发通知,公告专项整治范围要求。
向各酒类批发、零售经营商和各品牌酒总经销、总代理商下发《洞口县商务局关于开展20__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告知专项整治内容为8个方面,专项整治的方式采取酒类经营者自查整改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形式;专项整治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同时对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应该收集整理的资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酒类批发、零售企业从持证经营、规范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完善酒类购销台帐、合法采购销售酒类、拒绝假冒伪劣酒类等五个方面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执法,进行酒类集中整治。
(一)调查核实,摸清全县酒类品牌品种。
从5月分到7月底,我们一边进行宣传发动,一边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通过统计核实,全县酒类批发企业51家,酒类零售商890个;进入洞口市场有白酒26大系列,140余个品牌,360个品种,啤酒12大系列,30来个品牌,90个品种,葡萄酒10大系列,28个品牌,200个品种。
(二)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按照《20__洞口县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从8月25号开始到11月30日,对全县51家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酒类批发商和263家酒类零售商进行了检查。查处无证批发酒类的行为2起,无证零售酒类8起,批发酒类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以及没有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和其他有效票证的83批次,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起6瓶,查处无无中文标识进口酒1瓶,查处在经营场所未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标志12起。
(三)设立台帐,健全酒类诚信登记制度。
通过检查清理,对全县具备酒类批发经营条件、合法法定要求的酒类批发商41家进行确认,对其余经营不规范的10家酒类批发商、6大系列、25个品牌、61个品种进行核销。同时对现有41家批发企业建立台帐,对企业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荣誉登记、处罚记录、许可证办理、年销售状况、品牌品种备案等内容进行准确、真实的登记。通过台帐可以详细了解酒类批发经营企业的品牌经营、销售情况以及诚信经营状况。对于经营假冒伪劣酒类的商家通过网站和公示牌向社会进行公布。
通过这次酒类集中整治,酒类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从以下五个方面得到了全面规范:一是所有酒类经营企业基本上做到持证经营;二是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酒类经营者收集的有关票证资料比较完整,购销台帐能够健全建立;四是酒类采购合法、销售渠道清楚;五是假冒伪劣酒类得到遏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襄州区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展开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对近年以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乔小磨任组长,副校长陈晓强任副组长,总务主任陈亚辉任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收费公示制度,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7、学校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8、如有违反以上7条将作为调离对象
四、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襄州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按照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__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__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收费制度。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