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合同书(通用14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 ;代理 ;咨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
2、具体要求: 。
3、其他要求: 。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 %一次性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 %计算支付;
咨询服务的支付 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 。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 区 县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 区 县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 份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物业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旗下 物业独家全程销售代理商,双方协议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理位置 :
项目占地面积 : 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1、 关于项目代理保证金
1.1 为表达双方合作之诚意,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书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销售代理保证金:人民 壹拾伍 万元(¥ 150000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中的金额: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 100000 元);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 伍 万元整(¥ 50000 元),在双方代理合同结束时,由甲方返还予乙方。
2、销售代理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委托期结束,双方可以协商续约或者终止合作;甲方应于代理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续约条件或终止合作决定。
2.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个项
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同时派出销售队伍,提供销售全过程的优质及高效服务,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销售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3 在委托期内,对于所有可供销售(住宅/商铺/车位)面积,成功出售本项目之每一个单位后,甲方须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由于甲方自行联系成交的团购业务,经双方确认之后,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2.4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后悔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后拟订,该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并即时由甲乙双方均分。
2.5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即使本 合同书之有效日期已过,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
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6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于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证金后悔约,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7 租赁代理佣金的计算方法:
在委托代理期内,在本项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铺或车位租赁交易,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月租金金额的代理佣金。同时,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户收取首月租金额作佣金的权利。
2.8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销售佣金、租赁佣金及均分的违约补偿金,均采取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25号与甲方财务结算人员进行核对,甲方于次月3号前支付乙方上月应付佣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约所定限期内付款,则甲方除支付应付代理佣金金额外,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
3、甲方责任
3.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尽快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许可证、开发公司资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及合同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如发生房屋产权及所属纠纷时,甲方负全部责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见或建议时,须尽快作出答复,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对项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传时(包括所有的宣传册、DM单、平面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等),须在相应位置显示乙方为本项目之全程营销代理商,并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按照其原有商标设计之使用方式;
3.6 负责确认所有有关本项目之推广方案及支付推广费用,包括售楼部设计施工、样板间的设计施工、日常运营费用(不包括乙方销售人员的工资、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项目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单位设计及施工、展销会、新闻发布会等。
3.7甲方每月必须盖章确认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单位清单及佣金之明细;
3.8 甲方应开设专用收款帐户,并派遣专人在现场收取售楼房款、定金和相关代收费用。
4、乙方责任
4.1 乙方须从项目前期的市场分析、项目定位、建筑设计顾问、销售建议、销售方案、销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专业服务;
4.2 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销售管理人员及置业顾问的全部费用(包括员工工资、销售提成、交通、生活费、工伤、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包括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
4.4 提出关于规划、设计的专业意见;
4.5 利用乙方现有客户资料库存进行本项目的宣传;
4.6 派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全面统筹相关工作;
4.7 主持并出席相关例会;
4.8 负责统筹、协助及安排宣传工作;
4.9 协助发展商监督广告设计及制作进度;
4.10 提供售楼场地布置的专业意见;
4.11 每日、周提交销售报告及定期递交市场状况报告;
4.1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购房业主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4.13在正式销售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详细销售计划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销售。
4.14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能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或宣传,如有发生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据合同双方约定代理期限自动解除合同;
5.2 乙方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发展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只须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佣金,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
5.3 甲方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则甲方须于乙方提出解约后七日内, 付清合同规定的所有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
5.3.1 工期延误超过三个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5.3.2 协助推广的措施未能兑现,如售楼部及样板间工期无故延误、已应诺的广告投入无故
延误或取消等;
5.3.3 对乙方提交的推广或销售方案无故拖延,决策不及时;
5.3.4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代理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
5.4 如约定双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职责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中止此合约。届时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间内已出售/出租单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第2.8条之约定执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书后立刻筹备策划销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签署本协议书后立即履行第3条中甲方责任的条款,以使乙方能尽快开展销售;
6.2 乙方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所有人员,其管理权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属乙方的内部事务,甲方不得干预。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出现有损甲方或本项目形象、利益等行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负责人提出,乙方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及补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及代理期届满后十八个月内,不可聘用曾参与本项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职或离职人员。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必须按本项目未售出部分总销售额的0.8%对乙方作出赔偿。
6.4 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依照本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向违约方索取损失赔偿;
6.6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其管辖;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重庆钢运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询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略):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略):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接受本合同事项委托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申、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区_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补充条款
———————————————————————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出租】房地产提供经纪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出租】房地产,委托房地产的基本情况见附件一。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项目包括:
【出售】房地产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确定成交意向、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订立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
【出租】房地产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确定成交意向、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订立交易合同等。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委托房地产拥有合法处置权利,向乙方提供房地产的真实情况,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限到期之后的 个月内,不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私下成交。
第六条 乙方应按委托事项之要求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第七条 佣金支付
【买卖】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后,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该房地产成交金额的_____%支付给乙方。
(二)按约定金额人民币____,(大写) 元支付给乙方。
【租赁】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后,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该房地产【月】【季】【年】租金金额的 %支付给乙方。
(二)按约定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第九条 甲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一):
【身份】证号:【居住】【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二):
【身份】证号:【居住】【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三):
【身份】证号:【居住】【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签章):
房地产执业经纪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于:
(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对委托事项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
第三条乙方代理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在_____日内完成。超过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或自行处理,并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加班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支付代理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提前支付:
(1)缴纳税费(大写)人民币元整;
(2)人民币________。
本条约定的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因甲方原因终止履行委托代理事项的,预付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与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被查封、抵押,法律法规禁止交易),造成乙方声誉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因乙方代理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和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 市区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 ” ,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省 市 区 ,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 市字第 号和 市 字第 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约合 亩) ,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 市规划局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小区道路等报建及建设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 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
4、本项目以双方的名义共同开发建设,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房屋销售收入及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双方所付税费从双方应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从共管账户中统一支
付)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分配未销售完毕的房屋。
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
1、合作项目销售期间,按照甲方占 % 、乙方占 % 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按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定期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约定)。销售期满后,双方进行统一结算。
3、 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配的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销售面积甲方占 %,乙方占%进行利益分配。对于不可销售部份按以上约定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建成后的运行成本。分配房屋时,双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3、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
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7、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未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所分得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
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 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在施工期间, 项目规划若需调整及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 《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
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6、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7、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第五条、开发计划和周期
1、本项目计划分 期开发。
2、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因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在项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 时间相应顺延。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工作计划, 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六、协调组织
为了协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适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双方同意组成项目协调小组”,甲方指派专职成员 名,乙方指派专职成员名,专门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七、 交房标准
1、小区内单位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渗工程等,以设计院的施工图纸为准。
2、单位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和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外装修采用高级涂料(市政有统一要求的以市政规划为主),局部可由设计单位选择其它材料。
(2):采用白玻喷涂铝合金窗,喷涂色由设计院确定。
(3):分户门装豪华防火防盗门,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起居室、卧室等处墙面、顶棚完成批挡。
(4):楼房的入口门厅、电梯厅等公共部分采用中高极装修;顶 棚吊顶、墙面及地面,根据设计选用石应英漆材料。
(5):防火楼梯采用水泥地面、墙面作石英涂料。
3、单位工程内的水电安装、电视电话系统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 乙双方协商,设计及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给排水系统仅安装管道部分,厨、卫洁具均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2):电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户内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用电器(包括灯具)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3):电视系统根据设计入户,电视接收天线的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电话线入户、宽带网络线入户,安装智能对讲机。
4、电梯工程采用合资电梯。
5、 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须满足园林绿化的规划指标) ,标准经甲方确认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6、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8、防盗系统工程,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小区内的电视监控防盗系统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9、小区内的游泳池、会馆及商业用房由甲、乙双方确定并包含在小区的建设内容之中,但不包括会馆及商业用房的室内二次装修。
10、变配电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
11、屋顶露台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含防水) 。
12、楼梯:水泥沙浆抹面,防滑耐磨涂料面层,铁艺栏杆、木扶手;复式单元的楼梯水泥沙浆找平。
13、阳台地面、围护为结构地板、铁艺栏杆,均须符合设计标准。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项目如涉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防盗报警、宽带网络等系统的初装及开户费用由乙方垫付,在客户办理入伙时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给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时按面积及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得降低交房标准。本项目交房标准如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影响销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的除外。
3、本项目的所有对外营销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和发布,但所设计的方案必须报经甲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4、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另一方单独组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5、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佰万元 (¥: 万元) ,作为乙方履约定金,不计利息。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如数返还定金。
6、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本项目用地及其建设工程设定担保物权或成立租赁权。任何一方应保证本项目或共管帐户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风险的影响,以致本项目或共管帐户出现法院查封等法律后果;若出现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纠纷的一方应在本项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资产解决自身的有关法律纠纷,不得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第九条第 3、4 项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6 项约定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内,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投资的全部投资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实际投资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投资是指乙方前期发生的各种委托设计费用、报建费用及临建已建工程和与项目工程建设直接有关的其它费用, 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确认) 。
3、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审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按照实际投资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在建工程经双方进行结算后由甲方及时退还实际投资给乙方。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 项的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定金及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乙方除在规定时限内补救完 成外,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本项目总体规划通过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款不少于以下金额:未开发建筑面积(违约时未开发土地面积×容积率)×【销售单价(以违约时的评估值为准)-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违约时的评估 值为准)】×50%如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 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___年__月__日__于__市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2.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_________㎡、附属间面积为_________㎡)(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利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____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___。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委 托 人: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项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_______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_______%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 方(签章): _______乙 方(签章): _______
代理人:_______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
电 话:_______电话: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区
2、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 、附属间面积为)(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币种)(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户名:账号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 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共计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力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乙房(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丙方(中介服务方):
签约代表: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联系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计算支付;
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
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上海市_____区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简称甲方):_______
受托人(中介,简称乙方):_______
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的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3.报酬的金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将获得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报酬的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所有事宜解决后终止。
6.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__________(仲裁或诉讼)解决。
7.其他协议:_________。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 ______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使用用途:______ 。
二.租赁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3.该房屋租金为__ __元/月,该房屋租金每____个支付一次,以后每次支付时间为租金到期30天前。
4.双方约定,甲方收取押金______ 元。押金在租金满后结清相关费用和交接完房屋时一并退回乙方。
5.在租赁期间,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由乙方支付。
三.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五.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中介费 ______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______元。
六.物品清单及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 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中介方:______经办人: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 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 提供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评估需要,保证对上列房地产予以客观、公正地评估,最后出具该委托项目的评估报告书,于甲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并完成实勘后 日内交付甲方征求意见稿, 无异议后, 日内交付正式报告书。
三、甲方应于____20xx___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项目的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成本费用等评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查阅,抄录委托项目的评估所必要的资料。
四、乙方在评估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评估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文(计价格第971号文)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计算: 元(大写: 整)计费。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因乙方原因每逾期一日未交付评估报告书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评估服务费3%。
八、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书的交付时间。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评估请求,乙方工作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评估服务费的 %,或已预付的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九、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书次日起10日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经双方协商,可向乙方提出申请重新分析,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重新分析书次日起再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项目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评估报告书生效。
十、其他: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于_20xx_年 月_ 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