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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通用七篇)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通用7篇)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班级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管理上的责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工作价值,推动良好班集体的建设,全面落实我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先进,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等次

根据班级安全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三、考核原则

1、采用百分制记分法:优秀:综合得分须满90分(含90分);良好:综合得分须满85分(含85分);合格:综合得分在65--84分之间;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60--64分之间;不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各等次名额保持合理比例:班主任优秀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20%-25%;良好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30%-35%。

科任老师由于安全管理工作相对较轻,因此优秀与良好比例亦相应有所减少,优秀占全部科任教师的10%-15%;良好占全部科任教师的15%-20%。

3、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评估当学期,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若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班级安全评估资格,视作不合格。

(1)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访至教育局以上主管部门的。

(2)因教育、保护、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事后处理不利,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布置的班会课主观不上,造成班风、学生行为规范等方面较原有基础明显下降,或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

4、班级安全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并限期作出整改,整改不力的视为“不合格”。

5、班级安全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提高教师待遇,拉开福利差距,评选各级各类德育先进个人的依据。

四、等次条件

1、合格:班主任能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安全宣教和行为纠错工作。学生行为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懂得基本的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按时完成,班级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基本令人满意。科任教师课堂秩序井然,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学生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或处理。

2、良好:班主任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用明显,能及时发现本班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行为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具有基本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较好完成,班级学生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颇为扎实,学校和家长比较满意。科任教师课堂秩序良好,对学生因生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正确处理或上报班主任,能协助班主任组织好本班学生参与学校活动。

3、优秀:班主任教育作用显著,能结合本班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宣教工作,学生举止文明、严守规章,具有较强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出色完成,班级学生无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工作极为扎实,深受学校和家长普遍赞誉。科任教师能结合所教学科进行安全教育,课堂秩序良好,能主动协助好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参与学校活动,对学生上报的本班安全情况不推诿,不迟误,及时正确处理。

五、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40分)

1、禁止体罚、惩罚和侮辱学生。10分

2、禁止上课迟到、旷到、早退。10分

3、禁止酒后上课。5分

4、热爱学生、关爱特殊学生。5分

5、语言得体,引导正确。5分

6、带队出退操、放学监管得力。5分

(二)、安全教育(36分)

1、根据学校工作布置上好安全教育课。10分

2、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行为规范。5分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每次安全教育活动,监管有力。6分

4、经常与家长沟通,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5分

5、班级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10分

(三)、学生行为(24分)

1、无早到、早退现象。2分

2、无带零食进教室现象。3分

3、出退操进餐整齐有序。3分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冲撞。3分

5、不带凶器或甚至危险玩具进校园。3分

6、不在台阶走廊追闹嬉耍。2分

6、不爬围墙、栏杆。2分

7、不玩弄校园电器开关。3分

8、不吵闹打架。3分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考核方法

(1)班级安全工作考核以一年度为准,由考核对象(班主任、科任教师)自评,学校综合评定组成。

(2)综合评定包括政教处初评,家长问卷、学生问卷、科任教师问卷,校委会终审。

2、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自评

(2)学校综合评定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费县科教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使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20__年度我校安全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内容、方式和职责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中心校所辖7所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学校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2、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法制副校长的指导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情况,学校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

3、对学校的危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是否完备。

4、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线老化更新情况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7、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以及影响师生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对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针对自然灾害建立相应预案,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保证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安全检查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加快校园标准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学校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职责分工

1、中心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校均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第一安全责任人。

中心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学校安全领导组要对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排查本校的安全隐患。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监控数据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隐患排查要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要彻底,不能造成新的隐患;确实难以及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100%落实相应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学校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切实落实措施,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防范事故发生。

(二)建立信息平台,及时统计报告。学校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四)实践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要结合本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定全面、科学、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学校抓“紧”,重点隐患抓“治”。要通过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管,密切配合。要针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重点,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切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篇3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篇4

近期,湖北、河南、山西等地相继发生学生踩踏、溺水等事件,教训惨痛,再次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在全镇各小学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治安防范。专职保安年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防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是否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门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校园义务保卫队伍是否建立;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二)校舍和设施安全。是否存在危房;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校舍、特种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新建校舍是否验收等。

(三)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

(四)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地沟油、食品添加剂行为等。

(五)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车辆是否经过公安部门年审;是否喷涂统一标识;驾驶员是否符合准驾条件;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教师跟车制度是否落实等。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以各学校自查为主。于4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根据市县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加强自查,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强化日常安全监督,夯实安全工作无缝隙管理,确保师生及学校秩序安全

(一)加强领导,分工落实。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校园进行全面检查,班主任负责对各班教室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落实责任,边查边改。要严格执行检查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并按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篇5

为了有效地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保障学校教学、教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管理

1、加强校园车辆管理。为保障校园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校园内不准骑车,凡进入校园的一切车辆(含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自觉下车接受管理。

2、进行校园秩序管理。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服从管理。凡出入公共场所,要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处分。

3、严禁在校园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公私财物。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内部管理责任制度

1、校内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办公室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班主任为本班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办公室、本班级的治安工作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2、班主任要注意掌握本班学生的思想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3、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对学校安全不利的情况,全校师生人人负有制止、举报的责任和义务。

4、校内各办公室、各班级要自觉接受校保卫人员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办公室、本班级的防火、防盗工作。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篇6

(一)进出校园严盘查

校门是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把好了这道关,校园就相应安全多了。所以学校要求门房值班人员严格把关,严格盘查,凡是在上课期间出校园的学生必须持有政教处统一印发的并有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的《校园出入单》。在上课期间进入校园的学生必须持有学生家长或医院的相关证明,并在门房进行登记。对于外来人员(非推销人员)一律先在校门外等候,由门房值班人员通过学校内线电话联系得到确认,并在门房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推销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

(二)教学设施勤检查

对于学校教学设施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对于存在问题的设备设施由相关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食品卫生重督察

病从口入,所以把好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进货关至关重要,学校除了特别要求食堂和商店的负责人将每天所进货物的生产厂家、进货地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逐一进行登记外,还对经营环境和加工过程的卫生指标也提出了相应的具体的要求。学校还委派专人每天负责对食堂和商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除立即进行整改外,必要时还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课余时间有巡查

由于学校规模大,人数多,所以课余时间也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时段,学校除了在全体学生中提倡文明休息外,还组成了由各年级主任负责,学生会、团委会成员以及其他部分教师参与的课余时间巡查小组对课余时间组织巡查。此外还对中午学生休息以及晚自习后一些重要时段加强巡查的力度,安排校内安保人员巡查,确保校园内的安全。

(五)安全隐患常排查

只有及时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才能确保校园的安全,所以学校要求相关部门派专人经常在校园内检查设备设施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工作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二)落实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本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及人员安全责任制情况;本校相关处室、人员监管安全工作情况;每年对相关人员履职考核中有无列入安全工作内容情况;组织召开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会议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工作事项进行审批情况;熟悉掌握本校最危险、最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位情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亲自组织、参与安全检查或者专项整治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

(三)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情况。

(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机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评考核:各处室根据本考核实施方案先组织自评考核,自评考核由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总结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第一责任人审核。

(三)考核时间:考核组对学校抽查考核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安排:在各处室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1、按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按细则评定考核成绩。

2、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中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领导小组。

四、评分方法及得分使用方法

1、评分方法:按综合和分类项计分,综合分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各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包括:“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占综合分数20%、“落实责任制情况”占30%、“专项整治情况”占30%、“宣传教育”占20%。综合分数按各分类项所占比例换算后的实得分数相加,即为被考核人的综合分数。

2、得分使用方法:综合得分9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优秀;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良好;

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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