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安装及售后维护合作协议(精选2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防火门(窗)安装(油漆)工程分包意向合同,甲方将 东方电气—实木豪华套装门、实木装饰防火门的安装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双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分包工程内容:
1、实木豪华套装门。
2、实木装饰防火门。
二、分包工程数量、工程施工单价
1.实木豪华套装门、实木装饰防火门规格1000mm2200mm_50.00元/糛
2. 实木豪华套装门、实木装饰防火门规格1500mm2200mm_75.00元/糛
3.内户门上挂板:规格1500mm600mm 20元/块
4.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码仔铁、水泥钉、发泡胶(用于补墙缝),其余工具材料乙方自行解决。
4.工程安装完毕,通过消防,质检验收为完工条件。
5.乙方配合甲方在工程完工后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按甲方与业主方收方结算数量为准。
三、分包工程施工面积的计算规则:
1.乙方每月签回业主方签认的工程进度单。
2.以甲方的收方面积为双方结算依据。
3.安装工作量划分方案:门框:门扇为25﹪:75﹪
四、质量及技术标准
1.达到甲方技术标准。
2.符合消防质检验收要求。
3.达到业主方质量技术要求。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工作及工程验收工作。
3、甲方应将所需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查阅。
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
5、甲方为乙方工程施工提供必需的条件:包括产品运送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指定 为现场产品签收人, 负责具体施工及技术协调工作。
2、负责在现场测量尺寸,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及时准确全面上报生产计划。
3、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
4、若甲方有合同外的变更,需签字认可。
五、售后服务:
工程完工后,甲方扣发乙方工程款的3﹪为工程质保金,乙方承担一年保修责任,(自工程交付使用,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后计一年),质保期满后返还。保修期内,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保修,甲方另派工维修,费用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
1.每月乙方向甲方报工程进度单(需由业主方签认)。
2.月工程进度款按报回有效完工数量乘以单价后的60%支付。
3.工程完工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与业主方结算完毕后,甲、乙双方2个月内办理结算。
七、进场时间
以第一份送货单为准。
八、成品保护
乙方进场至保修期结束,成品由乙方保护。
九、违约责任
1、工期违约:
a.若因乙方组织施工不及时,不能达到施工方综合工期要求,每延后一天罚款100元,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乙方施工组织施工不力,工程进度及质量无法达到项目综合要求,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与第三方另签分包合同,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实际核算,共同确认,工程完工后结算付款。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挡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b.若因业主方原因,甲方无法协调时,不能按时提供乙方安装所需的工作面,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期要求,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c.乙方对工程实际使用的产品安装数量负责,该工程完工结算时,甲方根据乙方上报的产品生产计划生产的产品数量大于实际收方数量或出现产品与实际需求不符,多余部分系乙方多报错报计划所致,由乙方照产品销售单价向甲方购买。
d.乙方对其签收的产品配件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损毁,乙方照甲方产品销售价赔偿。
e.甲方按工程安装配置表配发工程所需配件,如有超出,乙方自行购买,保证工期及质量。
2、质量违约:乙方组织施工的工程不能通过消防验收,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工程施工中,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未达到甲方技术及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接受甲方处罚。
3、合同履行违约:
3.1乙方若单方面撤消或无故不履行合同,除应赔偿守约方合同预算总额的10%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其他约定
工程进行中,如发生此协议约定外的劳务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签证单,甲方签认后生效,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防火门安装(油漆)工程分包意向协议为主合同,此分包协议不再加盖公章)。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协议书编号:
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着诚信、互惠、规范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双方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所销售锁具的上门安装及售后维护工作。
3.乙方提供的上门安装及售后维护工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合作范围
1. 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提供锁具上门安装及售后维护工作。
2. 乙方为甲方提供锁具上门安装的具体范围为 。
3. 乙方为甲方安装的锁具,提供自安装完成之日起 日内的免费上门售后维护工作。
第三条 资金与结算
1. 单价:
合作期间, 乙方以国标锁具 (元/把)、非国标锁具(锁体安装改孔、扩孔) (元/把)、特殊门(外装门锁、老式防盗门)的价格 (元/把) 为甲方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以 (元/次)的价格为甲方提供二次上门售后服务,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人员空跑,则按 (元/次)的价格收取空跑费,涉及地址偏远地区、山区 、县、镇、村的安装地址点,每单收取远程费 (元/次)。
2.结算方式
(1)实时付款,一单一付;
(2)预存方式,储值至平台账户,下单订单金额从平台账户余额中扣款。
3.调价:
乙方根据国家法规、行政主管部门,或因乙方业务发展、市场变动情况,可对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如有价格调整,乙方须提前一周用《调价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视为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依法进行智能锁具的安装、维护工作。
2. 乙方利用其团队资源,对甲方的锁具业务进行上门服务的支撑。
3. 在合作期间内,乙方按照甲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正规业务程序进行服务支撑。
4. 乙方在锁具安装、维护、售后服务时,可向客户介绍锁具的注意事项,免费向客户发放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宣传信息,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如遇无法回答的问题,可拨打 。
5. 因合同一方的故意、欺诈、误操作等原因或类似原因给客户、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协助乙方了解自身锁具的一些安装细节和注意事项,从技术和业务上保障乙方安装、维护业务正常开展。
2. 甲方若有产品升级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
3. 甲方如果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的,可跟乙方进行协商,要求乙方进行服务优化,乙方需对甲方的合理需求进行积极响应,如双方协商不下来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4. 甲方确保所销售锁具无质量问题,如因锁具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多次上门服务,多次上门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客户服务原则
1. 甲方负责受理客户通过各个渠道的关于锁具使用的咨询和投诉,咨询和投诉热线: 。
2. 甲方负责针对客户咨询、投诉内容,进行核查;对于涉及乙方服务的内容,以双方约定形式向乙方提出配合需求。
3. 由一方原因造成的客户纠纷由实际责任方负责解决,另一方协助各项取证工作。
第六条 法律责任
1. 甲乙双方的一切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对对方产生不良影响。由此造成的损失、影响、罚款等,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的设备、技术、产品等不存在知识产权、所有权等方面的问题,否则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反本协议的事实,该方应该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一旦根本性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非违约方应当书面通知违约方改正,如果违约方未及时改正或不能改正时,非违约方可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保密
1. 甲乙双方均同意所知晓的有关对方任何方面的商业资料和信息均应严格予以保密。甲乙双方均对本公司员工的保密责任负责。一方如有泄密行为,对方可追究责任。
2. 甲乙双方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关于对方的商业资料和信息直接或间接透露给第三方。
3. 上述商业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商业计划、营销策略等内容的相应任何形式的资料。
4. 如本协议终止,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第九条 协议终止
1. 本协议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壹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动顺延一年。前述一年的续展期届满后,双方若继续合作的,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新的协议。
2. 如果一方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对方要求,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改正,如果该方未及时改正或不能改正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 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或甲方合作商政策调整导致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各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终止或提前终止时,双方结算清楚款、物、收益分成等。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双方在本协议预留的地址皆为有效地址,双方向对方向预留地址发送的任何文件、告示或通知均视为能够送达接受方,并在发送后的第3日起即视为已经送达。双方任何一方如变更上述地址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本协议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