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占道经营调研报告(精选2篇)
柯桥城区马路市场是广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投诉比较多的热点问题,也是城市市容市貌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因其流动性、反复性强,加之点多面广,成因复杂,难以根治。为此,我们组织专人对柯桥城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走访了部分经营户和一些市民,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马路市场现状
柯桥马路市场,由来已久,成因复杂,主要集中在学校周边、小区门口和交通繁华的路口、街道两旁,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据调查,目前城区主要有4处大型马路市场,分别位于湖中路裕民农贸市场门口;笛扬路管宁小区门口;下市头万商路桥头及柯桥小学门口;兴越西区门口。每天早上5点左右,各类摊贩自发聚集到上述区域进行交易,经营范围从原先农户自产的蔬菜、瓜果到目前的家禽、水产品、肉类,兼有路边小吃、日常生活小商品等。上述“马路市场”的存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周边居民的生活,但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小视,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另一方面挤占城市道路,阻碍城市交通,影响车辆和市民出行。总体而言,柯桥城区马路市场问题比较突出,广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出现的投诉也较多。
二、马路市场的成因
1、经济利益的驱动是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根本原因。因为马路市场少收或不收任何税收和费用,所以出售的商品价格往往比正规市场内的同类产品价格低20%~50%,这对1
周围居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摊主以低廉的成本,获取较丰厚的利润,而消费者也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同样的商品。对买卖双方来讲“皆大欢喜”。因此,在历此整治中,阻力不紧来自摊主,也有很大一部分阻力来自周边居民。
2、市场建设滞后是“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直接原因。当前,柯桥城市建设和改造规模逐年扩大,大量拆迁安置小区及商品住宅小区相继建成,但居民住宅相对集中地区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相对滞后。在一些新建成的小区如华宇天庭、大明。颐泽苑,该小区周边目前尚未建有农贸市场,小区居民如到正规农贸市场需有一、二公里路,居民买菜非常不便,而路程相对较近的兴越西区马路市场、管宁小区马路市场就成了小区居民的首先;在一些老小区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如管墅、管宁小区、新江新村等小区,距离最近的立新农贸市场也有六、七百米远,加之这些小区建成较早,有许多的居民年纪较大,出行不便,许多人也都喜欢选择家门口的马路市场。因此,市场建设滞后及规划缺乏合理性也就成了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3、专业市场的高“门槛”是催生马路市场的一个诱因。经调查,目前柯桥城区有各类正规农贸市场8个,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由公司进行商业化运作,并且呈现铺位面积大(15—20平方米)、年租金高的特点,以兴越小区农贸市场为例,该市场内一个蔬菜摊位,铺位面积约20平方米左右,年租金需3。5万元,这样的铺位面积及租金,对于大部分自产自销的农户来说是不适合的,也是难以承受的,甚至有部分原来在市场内经营的摊主,在租赁到期后,也加入到马路市场。在调查中部分马路市场摊主也反映:“他们也知道,马路市2场影响城市环境,也想到正规市场里安心经营,但是,市场里的租金确实难以承受”。因此,柯桥城区正规市场自身“高门槛”的特点也是促成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原因。
三、当前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近年来,城-管部门虽然多次组织对马路市场进行整治,但效果不是很理想,究其原因,我们觉得在马路市场管理当中,有以下几方面困难。
一是管控对象的问题。目前,城区马路市场经营的摊贩大部分是一些自产自销的农户、部分年龄偏大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下岗人员、无经济来源的失土农民以及无一技之长的外来人员。这部分人多为弱势群体,很能引起周边群众的同情,城-管办(城监大队)去整治时,往往造成周边居民的围观甚至谩骂,进行暂扣物品又极易激化矛盾。一旦出现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以治安案件处理,而不以妨碍执行公务处理,因此,城-管部门在进行执法过程中往往陷入被动境地。
二是管控合力的问题。马路市场管控涉及无证经营、车辆乱停放、违章占道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等多类问题,各类问题的管理职能又分属不同部门,例如乱停车辆由交-警部门处理,饮食卫生由卫生部门管理,无证经营有工商部门管理。在实际管理中易产生多头管理或不管理问题。此外,因各部门管理条块分割的原因,相互配合协助的机会少,缺乏联动互动机制,各自管理造成了管理力度有限,无法凝聚合力。
三是管控力量的问题。目前,县城-管办(城监大队)白天市容执法队员仅26名(其中在编队员6名),需管理主城区22平方公里的市容秩序。同时,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县城监大队每天早上都安排队员加早班,对马路市场进行疏导管控,节假日也照常加班。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县城监大队在工作开展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往往只能疲于应负。
四是疏导点建设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城区马路市场疏导点建设一直没有进展,以下市头马路市场为例,原计划由柯桥街道选定在老街原新华书店旧址建造简易农贸市场,力争在去年9月份建成,但到目前为止仍未建成。因此,马路市场“久治不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疏导点建设滞后。
四、整治马路市场的对策
针对柯桥马路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觉得当前可以从以下儿方面着手:
1、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完善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城市规划部门应加强市场供求调研,科学地进行城市规划,扶持市场建设,一方面加快社区和居民住宅集中地区非盈利性集贸市场建设,在此基础上,对一些自产自销的农户、失土农民、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出台优惠政策,引导他们到正规市场经营。另一方面,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马路市场疏导点建设,真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明确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交通管理,工商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于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问题,工商、城-管、卫生、交巡警等部门都应认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严管理。对于属于街道和市场管理中心管理的,也要认真负责地管起来,坚决扭转“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要强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方共同参与,使之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
3、优化城-管执法环境。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城-管部门在马路市场管理中仍处于“主力军”位置,但执法环境不容乐观,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建议在增配城-管力量的基础上,进行步优化执法环境,公安部门应积极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及时查处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
为详细了解我区贯彻实施《**市城市管理条例》情况,8月中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城建环资工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到区城管局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组织区城管局、建设局、商务局等单位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狠抓学习宣传,推动《条例》深入人心。一是活动促学。在全区开展了研读原文、领导带头学、知识竞赛等学习活动,提高了大家的《条例》意识。区城管局4次邀请法律专家讲解《条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条例》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在市局组织的《条例》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二名。二是专门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操作、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促进对《条例》内容的尽快熟悉和熟练运用,助推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上半年城管执法局有28名同志通过省法制办的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广泛宣传。全区成立了“《条例》宣传小组”,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社区系统讲解条例颁发的背景、意义、条款,提高《条例》的知名度。共印制法律读本500余本、宣传单5000余张,发放各街道、社区;制作社区、公园宣传栏60多个,市中心6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条例》有关内容。
2.依法综合治理,推动《条例》落到实处。一是重点治理影响市容市貌“顽疾”。依照《条例》,整治了*菜场、商贸城、*商城、*市场、二手车市场、师院周边等十几处困扰城市管理的难题;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人员行政处罚等方式,治理了破旧招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夜市管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顽症”。《条例》实施以来,依法清理流动摊点*余个,拆除破旧招牌*个、路灯广告*个,下发整改通知书*张、责任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张,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份,处罚*元,依法暂扣共享单车*余辆,市容市貌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二是整治不文明现象。《条例》对禁止性行为,都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依据。半年多来,城管部门对*余处晾晒衣物,*余处乱堆乱放杂物进行了依法清理,对*余起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蒂、塑料袋、宣传单等违法行为开出警告或现场行政处罚。三是全力推进控违拆违。今年以来,依法累计拆除各类违建面积达*万平米,涉及违建户*户,责令停建或整改7**余户,拆除存量违建*万平米,确保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的阶段性成效。
3.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条例》执行规范化科学化。为保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依照《条例》制定了《城乡环境一体化考核规定》、《信州区保洁市场化服务考核办法》、《牛皮癣考核规定》、《路灯所百分制考核制度》等规定办法,丰富了城市管理相关制度,增强了《条例》执行力度。
二、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1.学习宣传《条例》的力度有待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面还不够广,还没有向镇、村(居)拓展;力度还不够大,群众知晓率、条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方式方法还不够活,学习宣教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
2.市区城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市区城管职能还未完全理顺,导致执法主体不明确,在城市管理中仍存在着多头管理、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的问题,致使市民对城管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偶尔发生冲突。
3.城管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文化水平偏低,有些城管执法队员缺乏相应的法律素养,身处执法岗位,责任意识淡薄,管理(执法)水平与新形势要求、群众期待有一定差距。
三、更好贯彻实施《条例》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市城市管理条例》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是推进城市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根本遵循,要采取设立宣传日、印发宣传单、张贴条例公告、在网络、报刊、本地电视上开辟专栏、举办条例讲座、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面。加强对广大市民尤其是对农村村民,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条例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条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条例的自觉性。
2.进一步依照《条例》开展综合治理。《条例》针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城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建设、乱设广告、占道经营、乱扔垃圾、店外晾晒等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对装修垃圾、高空抛物、扬尘渣土、抽油机乱排、小区僵尸车、老城区亮化、宠物店扰民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要坚持疏与堵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专管与群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奖与惩相结合,破与立相结合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管控效果、巩固管理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3.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包括《条例》在内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法治思维、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严格日常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突出服务为先;强化队伍作风养成,杜绝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
4.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积极与市城管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厘清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权责。区城管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形成治理合力,全力书写新时代城市管理新篇章,为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共绘新时代“诚信之州,美好之城”新画卷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