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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合集11篇)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精选11篇)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市容环境,根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市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在市区开展道路停车秩序大整顿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停车乱、缓解停车难”为目标,以路长制为载体,以交通秩序“治乱”为重点,按照解放思想、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整治清理、综合治理、严管重罚的方法,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停车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实现更加出彩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市区科学合理施划路内、路外停车泊位X万个,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规范有序,停车乱象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依据,按照“利民便民、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市区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经市政府联审联批并向社会公示后,分期分批高标准设置施划,并实行编号管理,于X月底前完成X万个、年底前完成X万个泊位施划任务。一是充分利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空间,在部分流量较小主干道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二是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户门前空间,明晰产权,由各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施划。在预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根据地形全面施划,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间。三是因地制宜在老旧住宅小区(10年以上)周边道路路内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限时免费停放时间为20:00—次日7:00,并加装电子抓拍系统,严历打击超时停车、不按规定区域停车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房管局、各区(管委会)

(二)严格道路停车执法。围绕禁停路段停车、在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外停车、临时停车影响通行和不按规定方向、跨线、压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提升城管、交警协同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一是严格落实“1+N”工作模式,明确执法区域。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和“先台下后台上”的原则开展工作,避免同一路段同一违法行为重复执法;二是建立后台审核录入联合办公机制,专门抽调城管执法人员与交警人员联合办公,及时审核上传机动车违法信息,提高数据处理效率;三是进一步优化随手拍软件功能,通过开放人员管理权限、提升查询功能和信息反馈功能等,提升软件使用水平。同时,要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拖离强度,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后,由各区(管委会)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拖离,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教育并处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三)加快调整《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特殊区域高于一般区域”的原则,于3月底前完成对《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同时,研究确定免费、限时免费和收费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原则上道路停车泊位晚20时至次日早7时一律免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按照“市级统筹、各区主责、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和“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步骤,逐步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化停车管理平台,一是指导各区(管委会)于8月底前完成依法批准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智慧停车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数据资源全部接入平台统一管理;二是组织各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用户通过APP、支付宝、微信自助缴费,鼓励用户支付宝绑定车牌号实现无感支付全覆盖,逐步减少人工并最终实现无现金收费;三是组织各区(管委会)推进临时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数据资源接入平台统一管理。重点在商场、写字楼、小区、单位等场所推动“互联网+停车”和车位共享新业态发展,实现全市停车位资源整合共享。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五)严格整治非法占道停车设施和取缔私设泊位。一是由各区(管委会)组织全面清理使用地锁、锥筒、石墩、围栏等物品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空间的停车设施;二是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清理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各类“僵尸”车辆;三是对私自占压道路红线、绿地、盲道、损坏市政设施等私设的临时停车场及其他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由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认定、取证后,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取缔。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六)加大对配建停车场的监管力度。一是按照“建为所用”的原则,对住宅、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等配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清查,恢复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规划核定和监管,确保按标准建设到位;三是建立内部补贴奖惩机制,引导商场、医院、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自我挖潜、自求平衡,倡导单位内部人员绿色出行,发放适量补贴让车位于市民;四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优化老旧小区内道路的微循环系统,对现有停车位进行更新改造,积极引进投资小、见效快、占地少的机械立体停车建设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老旧小区的车辆停放数量。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事务管理局、各区(管委会)

(七)加强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认真落实各区(管委会)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顺畅的沟通联络机制。按照《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导则》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加大对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治理力度,特别是对共享单车管理兑现投放增减奖惩机制,并试点智能停车架,实现共享单车定点借还、有序停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八)认真落实“路长制”。落实路长制“门前四包”中的秩序管理责任制,设停车位的要规范停车,没设停车位的要“门前清”。清理违停实行“零容忍”,对不按位停放、压线和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等现象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违规车辆实施拖移,实现管理长态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

(九)强化社会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服端、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实现网上网下同步宣传互动。通过交通诱导屏、楼宇显示屏、出租车车顶显示屏、展板、条幅、公益广告、社区画廊进行宣传。通过反面曝光警示宣传,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员和行人及时公开曝光,同时曝光其所在单位。充分做到发现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在全社会形成违法行为曝光的高压态势,督促驾驶人依法合规停放机动车,自觉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阶段(X月底前)

各区(管委会)组织市区道路停车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分批次上报市政府进行联审联批。要进行充分的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开展道路停车大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切实统一各级思想认识,确保行动自觉、积极配合。

(二)依规依法、全面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31日)

按照“长短结合、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施划车位边整治的'方法全面展开停车秩序大整治各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需审批停车泊位的联审联批并向社会进行公示,X月31日前施划道路停车泊位X万个,道路停车秩序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完善提升、总结验收阶段(X月1日至X月底)

继续组织各区(管委会)施划完成4万个停车泊位。对道路停车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考评,评优评差,并结合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完提升办法措施,疏理总结各项配套制度,推进道路停车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态化运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车辆停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和各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计划、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把相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达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道路停车泊位联审联批制度。由牵头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和各有关区(管委会)等单位建立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道路停车泊位的增设、取缔等相关事宜,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有关执行事项。二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实施项目化管理。各区(管委会)要将道路停车整治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区(管委会)要投入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保障违章拖车、停车设施整治、停车泊位施划、智慧停车建设、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管理等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拖离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区(管委会)拖车不得少于5辆,同时要设置专用停车场用于存放违法拖离车辆,期间不收取存放费用。各区(管委会)的实际投入情况经市城管部门审核验收后,市级财政可给予30%的奖补。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区(管委会)要根据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方案,夯实各级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将停车秩序大整治工作纳入“路长制”和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督导、周排名、月通报的机制,结合每周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讲评会,通报整治活动开展前两名单位和最后两名单位,并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曝光,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治超成果,建议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加大我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和职能分工,特制定本方安。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实现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超限超载行为;渣土运输车辆无“马来槽车”反弹现象;全县重点渣土公司无违规装载情况;确保完成年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职能监管。

一是强化施工场地监管。结合我局职能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强化渣土公司监管。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手段监管。行政审批职能,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为使超限超载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联合住建、交通、经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突出路面执法。

一是配强执法队伍。全局五个执法中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监管。坚持常态化的城市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每月至少开展1次设卡执法,2次集中巡查执法,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执法宣传。适时深入工地、渣土公司、货运源头企业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每年对渣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不少于1次的业务培训,提升公司合法合规运输意识,转变公司经营理念,从根本上突破超限超载治理瓶颈;二是加强队伍培训。对一线执法队伍建立定期的培训制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端正执法理念,严防执人情法、关系法、感情法;三是加强处罚落实。对违法违规货运源头、运输公司严格按照“科学检测、强力卸载、顶格处罚”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一超五究”制度。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国家文明县城创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按照“规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周边的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公共道路、盲道、缘石坡、人行横道的乱停乱放行为;

(二)整治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旅游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及周边乱停乱放行为;

(三)整治单位、社区、小区内及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废旧车、“僵尸车”;

(五)整治车辆销售、维修行业乱停乱放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以“疏”为主,解决停车难题。

1. 进一步优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车位规划建设,完善停车位标线施划,适当增设小汽车、摩托车停车位,清除违规停车位,对不适合停车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物理隔离设施,逐步解决车辆停放设施设备问题。规划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场,积极争资,修建南门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桥头场、沙丘等6个智能化立体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2. 做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适当增设停车位。督促物业公司转变思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让业主自主、自愿将车辆规范入库停放。引导物业企业建设智能停车引导系统,对外开放停车。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3. 在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等合适位置及区域增加停车位,施划停车位标线。做好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停车秩序管理,做到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

责任单位: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二)以“堵”为辅,抓好重点区域整治。

1. 加强已规划停车区域的停车管理,确保车辆朝向一致、车头朝外。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区域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僵尸摩托车”。分时分段分区域抓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对易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区域,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强化日常巡逻执法。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

2. 加强“三轮车”“超限车”入城管控,完善县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统,做好车辆占用主、次干道车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车辆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在车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依法依规严处,引导驾驶员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意识和习惯,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法依规处理“僵尸小汽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3. 每周不定时对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及时疏通生命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4. 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车位购买、车位租赁、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等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 抓好门店、商铺等“门前三包”车辆规范停车工作,禁止门店、商铺前占道停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6. 做好物业小区乱停乱放行为整治,督促县城物业小区和在建楼盘做好小区内及周边车辆停放,动员车辆入库。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7. 做好学生引导教育,配合做好学校周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抓好“小手牵大手”、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电瓶车等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8. 督促车辆销售企业规范停车,朝向一致。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9. 加强农用车入城管控,做好县城农机销售、维修等门市监督管理工作,对占道经营门市企业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10. 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车辆停放,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企业进行联合处罚。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11. 监督本单位干部职工规范停车,做好单位周围及责任区域车辆规范停放工作,加强文明教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12. 积极开展背街小巷、“三无”楼栋乱停乱放行为整治,进一步优化背街小巷、“三无”楼栋停车位管理,加强规范停车宣传发动,积极开展联动执法。

责任单位: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三)建立机制,做到常态长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解决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区域整治的常态化整治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巩固,防止乱象复燃,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车辆乱停乱放治理。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广播电视媒介、标语横幅、印发文明停车宣传单等“线上+线下”方式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使群众深入了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支持,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等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二)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积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县城重点区域及周围加大力度整治,对废旧车、“僵尸车”等无人认领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争取在集中整治阶段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

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单位按职责做好管控工作,巩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冉启明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县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街道、xx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按职能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抓好宣传发动。一是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电视、报刊、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车载广播广泛宣传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县公安局利用广播,适时播放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各街道要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做到每个社区有一幅宣传标语,掀起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热潮。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和统筹作用,依照本方案,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措施、有专人、明责任、见成效,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及时落实各自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的经费投入,保障本次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经费。各街道要利用城维费用,保障背街小巷、“三无”楼栋的停车位增设、标线施划等资金。

(五)加强工作督查。县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办开展专项督查,进行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整治不力、问题反复“回潮”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予以全县通报。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资源,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全力解决我区停车需求和停车场建设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停车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标

开展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落实各基层单位的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切实解决公共停车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一难两乱”问题,到20xx年底,全区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一活一扩一降一升”阶段性目标,即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xx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围:城区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点)及纳入我局管理范围的地下停车场。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停车难”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盘活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新增停车泊位的设置上缺乏科学规划。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现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泊位资源,优化停车泊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住宅周边合理增设停车泊位,最大化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导致群众车辆“无位可停”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情况的执法检查,整顿长期霸占停车泊位问题。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机动中队

3.中心城区、繁华地段以及学校商场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

整治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居民小区等停车设施进行摸底普查,积极协调对接,鼓励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闲时段向社会车辆合理开放,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对医院、学校,以及餐饮、购物场所集中的区域,结合实际增设特殊时段临时停车泊位或减免停车费用等措施,合理满足重点区域群众就医、上学、就餐等出行停车需求。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等城区各中队、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康军

(二)“收费乱”方面

4.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群众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问题。

整治要求:对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场(点)设置情况的排查,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的,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停车公示牌,明确路段类别、收费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5.未经批准私自设定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加重群众停车负担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分区分类定价收费标准。对不执行计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及不落实免费停车政策的停车场(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车场(点)经营资格,并移送发改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6.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私自设场收费问题。

整治要求:对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擅自设定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7.停车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停车场(点)经营者及收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为收费人员配发工作服装、工作证、发票等,要求收费人员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实行无人收费管理的停车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发票索取方式,为有需求的缴费人提供电子发票,促进停车管理收费规范化。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二)“管理乱”方面

8.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停车场(点)停车秩序,严肃查处停车场(点)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营造安全、畅通的停车环境。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9.停车场所只收费、不负责,导致车辆受损失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停车场所收费人员态度恶劣,导致群众停车体验差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停车场所收费车辆的停放管理,及时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所有物品,并在停车场所安装监控设备,随时监控停车场内状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车辆受损、车内物品失窃等案件的调查。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或用语不文明、态度恶略的收费管理员,严肃批评教育;对投诉反映突出、集中的停车场(点)收费员,一律予以调换或清理辞退,不断提升收费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10.停车场(点)内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静态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控,采取劝导教育、批评警告、拍照取证、张贴违停告知书等措施,对人行道上停车场(点)外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强制拖离长期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等,并依法查处不按照管理要求与标准,在停车场(点)内随意违规停放(如跨线停放、已缴费但未停放在停车位等)机动车辆的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责任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人:宋菲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

11.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区停车场(点)考核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车场(点)经营者实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落实“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停车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xx年7月底前)。结合城区现有停车资源现状和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全局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解决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按照逢场必进、逢场必查的要求,对城区所有停车场(点)、停车资源以及停车场(点)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停车场(点)基本信息、经营单位、审批手续、突出问题等,分类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底)。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任务,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协作配合,对摸底排查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销号一件,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彻底治理停车场(点)管理乱象,有效改善城区停车环境。

(四)社会评议阶段(20xx年12月)。面向社会公示整治情况,重点公示落实承诺、解决具体问题等情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调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五)常态管理阶段(长期坚持)。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总结管理经验,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项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停车场(点)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及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问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确定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组织得力、任务清楚、分工明确、责任靠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区域和管理乱象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执法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各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场、酒店等,广泛宣传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争取全区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觉参与并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局“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时整改;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积极向区“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排查整治不实不细,基层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以及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和合理诉求迟迟不办、久拖不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启动执纪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面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创卫工作要求,决定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赵国华支队长任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动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个大队管控的建成区道路。

三、整治重点

整治城区车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重点查处停车泊位外乱停车、交叉路口随意停车、客运车辆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单位大中型接送客车未按指定位置停车上下客;协助城管执法局查处人行道上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四、整治目标

城区主要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尤其是市区商场、酒店等营业性场所门口的.违法占道停车得到明显整治,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力争城区主干道每5公里违法停车小于3辆。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查摸底,列出详细的设置位置和泊位数清单,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在列出清单后送城管执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车泊位后要及时将设置位置和数量告之城管执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对城区道路上占路停车泊位(含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标线进行修补,对标线模糊的进行重新施划,确保占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明显。

3、3月10日前根据道路实际和停车需求,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区和新城占路停车泊位增设。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队要规范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靠位置,普陀大队对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放位置进一步进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间,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要根据辖区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集中区域、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行驶路线和时间,合理设定重点整治路段和时段,制定详实的整治计划。对违法停车要逐个路段落实责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队领导要加强对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处违法停车长效、落实。要加强动态巡逻管控,对违法停车影响交通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拖离。对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组,通过提前守候、便衣摄影取证、民警拦截处罚、单位上门沟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驾驶员改掉不良停车习惯,做到合法停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计划,真正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在1月底前报支队秩序科。

2、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创卫办关于人行道上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交警部门配合,车行道上由交警部门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的要求,三个大队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要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工作中发现困难要及时沟通,互相帮助。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支队宣传科要会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根据集中整治的进度安排,专门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要主动联系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媒体,努力做到“事前宣传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讨论有声”。

4、加强检查,按时上报。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整治期间要在每月20日对各自城区主次干道5公里双向违法停车率进行测定。测定结果和当月整治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计划在每月22日前上报支队秩序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上报。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着眼现状,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的方针,以畅通城市道路交通为目标,以解决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规范路边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地段、企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标准;车辆按标线停放,车头朝外、摆放整齐有序;违章停车的巡查处罚率和“包公共秩序”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营造便利、安全、畅通、有序和整洁的城市环境。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大对城市道路路边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管力度,引导驾驶人员将车辆按规定地点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占用盲道、车头朝向马路停放。

(二)规范主次街路两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工作。加强宣传和督导,力争使各单位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活动。

(三)规范医院、学校门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实“包公共秩序”责任制,确保责任区内车辆有序停放。

(五)推进重点区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对胜利岗、二百周边、步行街、兴隆大厦、钻井市场、油田高中等重点部位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马路牙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手段,错时上下班的办法,在交通拥堵高峰对重点部位进行死看死守,防止违章现象反弹。

(六)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鼓励专业停车场对外开放,积极倡导新建商场、宾馆、办公楼免费提供停车泊位。

四、职责分工

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职责,机动车停放管理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门负责,马路牙石以上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综合协调;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管工作;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区综合执法局、大洼区综合执法局、盘山县综合执法局、辽东湾、辽河口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事业服务部负责本辖区车辆停放秩序工作的具体实施;市工商部门负责个体工商业户“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综合执法局各网格大队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负责各网格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监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体等临街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所停车辆有序、朝向一致。

3、坚持“监察教育为主,严管重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各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路边石以上机动车违停的处罚力度。

4、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区综合执法局、大洼区综合执法局、盘山县综合执法局、辽东湾、辽河口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事业服务部要建立和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措时工作制,确保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车辆乱停乱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无死角。建立和完善违停车辆处罚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5、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综合执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进行检查,对车辆不按要求停放的,将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6、采取综合执法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统一处罚,加大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严管重罚,将路边石以上违章停车记录纳入盘锦市交通违法数据库和驾驶员罚款、扣分处罚、车辆年检管理系统。

六、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排查阶段(5月12日至5月15日)。召开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下发方案。各区县安排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检,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8月底)。各区县综合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全时、全天候抓好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确保车辆停放秩序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标准;车辆按标线停放,不占盲道、车头朝外、摆放整齐有序。市综合执法局每周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底至12月底)。本着“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的原则,在停车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全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是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停车秩序整治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积极调动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自律意识。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强大声势,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执法相对人的宣传,使其能够认识随意停放车辆属违规行为,增强其法制观念和配合整治行动的自觉性。

(三)建立车辆整治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实施方案,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将各阶段的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逐次落实到位。停车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定期开展阶段性的评价和检查,并及时通报车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本着预防与整治并重的原则,各单位要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强化法制和证据意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市综合执法局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创新督查方法,依据数字化指挥中心管理平台,加大对各区县和经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7

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2年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依据《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包政办〔20xx〕20号)等文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灯明、路平、水畅、垃圾清运及时”的要求,将整治与创城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xx年底前,完成全区54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20xx年完成13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余下41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前期工作;20xx年完成41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20xx年5月)。成立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完成13个老旧小区的入户征求意见调查,编制项目建议书,确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2月)。20xx年10月份前,完成13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完成20个老旧小区的入户征求意见调查,编制项目建议书,确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招标工作。20xx年2月份前,完成21个老旧小区整治前期工作和招标。

3、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0月)。20xx年7月份,完成20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10月份前,完成余下21个老旧小区的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小区自身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后期管理模式,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效果,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综合环境。

4、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整改任务完成后,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四、资金保障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比例按照市、区6:4配套,其中区级配套资金的30%由辖区街镇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小区居民的积极性,及时报道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新经验,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包政办〔20xx〕20号)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相关街镇要做好年度项目调查申报、居民需求入户调查、综合整治方案公示及意见收集、施工环境保障,确保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3、分步推进,统筹实施。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统筹规划,分年度、分阶段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和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4、加强监管,保障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切实保障项目质量和建设进度。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面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创卫工作要求,决定在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开展为期x个月的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支队长任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和xx大队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动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三个大队管控的建成区道路。

三、整治重点

整治城区车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重点查处停车泊位外乱停车、交叉路口随意停车、客运车辆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单位大中型接送客车未按指定位置停车上下客;协助城管执法局查处人行道上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四、整治目标

城区主要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尤其是市区商场、酒店等营业性场所门口的违法占道停车得到明显整治,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力争城区主干道每5公里违法停车小于3辆。

五、工作部署

1、x月x日前,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查摸底,列出详细的设置位置和泊位数清单,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在列出清单后送城管执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车泊位后要及时将设置位置和数量告之城管执法局。和xx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x月x日前对城区道路上占路停车泊位(含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标线进行修补,对标线模糊的进行重新施划,确保占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明显。

3、x月x日前根据道路实际和停车需求,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和xx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城区和占路停车泊位增设。

4、x月底前,和xx大队要规范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靠位置,xx大队对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放位置进一步进行完善。

5、x月x日到x月x日整治期间,、和xx大队要根据辖区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集中区域、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行驶路线和时间,合理设定重点整治路段和时段,制定详实的整治计划。对违法停车要逐个路段落实责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队领导要加强对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处违法停车长效、落实。要加强动态巡逻管控,对违法停车影响交通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拖离。对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组,通过提前守候、便衣摄影取证、民警拦截处罚、单位上门沟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驾驶员改掉不良停车习惯,做到合法停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和xx大队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计划,真正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在x月底前报支队秩序科。

2、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创卫办关于人行道上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交警部门配合,车行道上由交警部门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的要求,三个大队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要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工作中发现困难要及时沟通,互相帮助。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支队宣传科要会同、和xx大队根据集中整治的进度安排,专门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要主动联系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媒体,努力做到“事前宣传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讨论有声”。

4、加强检查,按时上报。、和xx大队整治期间要在每月20日对各自城区主次干道5公里双向违法停车率进行测定。测定结果和当月整治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计划在每月x日前上报支队秩序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x月x日前上报。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9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总体思路,坚持“规、建、管、养、监”并重,“留、提、改、拆、建”统筹,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补齐功能短板,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和品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发动群众,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群众意愿,顺应群众期盼,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全过程。依托民意决策改不改,依靠民情规划怎么改,依从民力共同参与改,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改造全过程。改造前问需于民,形成共谋;改造中问计于民,达成共建;改造后问效于民,实现共评。形成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局面,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是科学规划,示范引领。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总体思路,合理编制工作计划,集中力量,推动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改造热情。

三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按照“市级牵头、县区实施、市民参与、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类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是优补短板,集散为整。按照“补短板、保基础、优功能、提品质”的总体策略,实施精细化的微改造,重点以补齐民生基础设施功能短板为切入点,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停车等需求,杜绝大拆大建。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以街区、片区综合改造形式同步推进,统一设计、同步改造,逐步形成组团、成片式的物业化管理规模,实现老旧小区整治宜居度的整体提升。

五是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流程,完善项目建设、验收、考评实施机制。按照“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和动员群众共建机制。创新社区治理管理模式,选择符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的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保障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成果,使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工作目标

1、用x年时间,全面完成x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推动x年至x年间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和街区、片区改造,基本实现老旧小区“补齐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品质、完善社区治理、增进多方融合”的总体目标。

2、从x年起,用x年时间,开展“美好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对改造标准不高、不够彻底的的老旧小区进行“再提升、再优化”。

二、改造范围及内容

(一)改造整治范围

建成时间较长、基础设施老化、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小区;建成使用不长,但配套设施不全、功能仍存在不足,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的小区。重点应为城市、县城建成于x年x月x日以前可推动x年至x年间)、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雨污分流、供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路灯照明、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实现“路平、地净、灯亮、管通”。

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公共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快递、快餐存放用房。

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预留空间要留有足够弹性,各类设施、小区绿地、口袋公园等应急避难场所要预留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接口,通过临时功能调整满足防灾防疫等紧急状态使用要求。

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按照连线成片改造原则,结合拆墙透绿、小街巷整治、立面综合整治等市容景观提升,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将相对集中或者距离较近的老旧小区整合打包,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县(区、管委会)统筹谋划,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社区参与落实管理”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机制。县(区、管委会)负总责,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乡镇)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可以确定有项目建设经验的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制定总体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各县(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联动,开展摸底调查,组织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生成改造项目储备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管委会)每年都要列入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通管办、水务集团,x广电网络集团分公司、国网电力供电公司、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制定小区改造方案。建设单位牵头会同街道(乡镇)、社区、规划设计单位、管线单位、小区业主代表组成工作专班,“一小区一方案”制定改造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具体改造项目清单。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参与改造。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鼓励采用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四)简化项目审批。各县(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后,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x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x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对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可公布一批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信誉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建设单位择优选择。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x广电网络集团分公司、国网电力供电公司

(五)加强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x广电网络集团分公司统一组织广电网络线路整改、建设,各地广电网络运营单位具体实施。鼓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验收。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通管办、水务集团,x广电网络集团分公司、国网电力供电公司

(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公开征集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资源库。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街道(乡镇)、社区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四、资金筹措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门窗更换、电梯加装以及水表、电表表后的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用于支付改造费用。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志愿服务支持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加装电梯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补助外其余由居民自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住建局、体育局、总工会、残联

(三)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站房及箱柜设施,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供水、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通讯、广电网络缆线的迁改、规整费用,相关企业承担%,地方财政承担%。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通管办、水务集团,x广电网络集团分公司、国网供电公司

(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老旧小区,相关单位按规定承担相应比例分离移交费用。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运营管理。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告、便民服务亭、停车、充电、智能信包箱等经营收入,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国资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

(五)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并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国家开发银行x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省分行、相关商业银行

(六)统筹平衡资金。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的原则,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棚户区、新城建设等捆绑统筹,生成老旧小区成片改造项目,项目内部肥瘦搭配,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要切实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把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县(区)政府每半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

(二)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乡镇)、社区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三)完善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小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以规范秩序、完善设施、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根本目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创建交通便利、出行安全、秩序井然的城乡交通秩序,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的时间,针对影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和镇墟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以合理组织交通、完善交通设施、规范通行秩序为重点,以“专项整治推动综合整治”为工作方式,治乱象、理秩序、顺民意、促发展,突出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缓解镇墟交通拥堵、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四大硬仗,改善我镇镇墟重点道路的交通秩序,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我镇成立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结束,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以前三个月为重点深化整治,力争全镇交通秩序在较短时间内明显改善。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尽其责,深入开展整治专项行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深入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导。

(三)总结提高阶段。在总结集中整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落实行政问责。

五、整治内容

根据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四大硬仗”七项工作。

(一)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硬仗。

1、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

在主要街道等路段对建筑材料生产、运输源头较为密集的区域进行治理,以超限超载运输河沙、碎石等易漏物的2轴、3轴、4轴工程运输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以河沙、碎石场为重点治理源头,深入开展查处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运输河沙严重超载的突出问题成果。

2、严查公路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

以高速公路、国道、主要省道为重点,强化路面勤务,提高见警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高速公路大型客货车占道行驶、违法停车,以及行人、自行车、摩托车、低速车上高速公路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国道和xx地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乱象;严查非法改装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保证县城地区、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重点部位有人管、管得住,形成威慑力,道路交通秩序逐渐好转,交通事故死亡数明显减少。

(二)打好缓解镇墟交通拥堵硬仗。

3、规范镇墟道路交通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监分队)

镇派出所负责大力整治、xx镇墟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等易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镇墟主要道路、车站上落站、医院、集贸市场等地区。通过整治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4、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路段、集贸市场周边的.交通管理。(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镇城监分队)

充分发挥助学岗的作用,在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停车;特别是镇中心小学、祖坡小学等公路沿线学校的通行秩序管理。同时加强对商业路段和集贸市场的交通管理,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对节假日、公期期间道路交通的管控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充分研定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措施,现场要及时引导人流和车流,确保畅通。

(三)打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硬仗。

5、完善道路设施、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

对道路标志标线不清晰、不规范、不齐全,警示桩、防护墩、减速带、标志牌等各项安保设施保养差的要及时上报县交通、公路部门。修路等问题影响道路路基下陷、路面坑槽、排水沟泌塞等隐患要加大排查和治理力度,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做好警示牌,以免意外发生。

(四)打好文明交通宣传硬仗。

6、各部门联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单位:镇委宣传办;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团镇委、镇工商所、镇城监分队、镇各中小学校)

镇委宣传办要制定文明交通专题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制作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整治工作动态。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宣传,并确保频率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镇各中小学校要在整治期间每个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并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镇工商所、镇城监分队要密切协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设置户外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广告牌和横幅,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团镇委要组织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地上街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还可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人士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交通公益安全宣传活动。

7、开展一系列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牵头单位:镇委宣传办;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团镇委、镇工商所、镇城监分队、镇各中小学校)

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同时,我镇也要积极响应,适时开展集中查处行动,集中宣传文明交通常识,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积极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随手拍摄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上传至公众平台,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六、职责分工

按照各部门工作业务范围进行职责分工,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一)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镇城监分队要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违一起,对违停车辆采取贴单、拖移等措施,提高影响力,确保有效震慑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二)镇城监分队加强乱设摊治理,与镇公安交警部门联手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占道设摊治理。

(三)镇交警中队负责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与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隐患的排盎力度。加大对我镇周边路段的巡查,发现破损、翻浆、塌陷等路硼瘸害时,及时维修,并对交通标志作进一步完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即是打造“畅通”,也是我镇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要求。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主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格执法,高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努力营造依法严管严治的社会氛围。对于没有履行职责而引发影响恶劣后果的部门领导,以及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按月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汇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报的工作信息要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内容要简练,突出亮点,能客观反映交通秩序整治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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