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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冰保畅的应急预案(4篇)

抗冰保畅的应急预案(精选4篇)

抗冰保畅的应急预案 篇1

为落实全市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完成今年全市农村冬季清除冰雪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清雪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冬季清雪工作为镇辖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农村各级各类公路、村屯内和农户庭院的清雪工作,确保冬季乡村道路畅通、村民出行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今年冬季清除冰雪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镇政府成立了冬季清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村清雪办公室,设在镇新农办,具体负责各村清雪工作的日常调度、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清雪标准

(一)清雪时限标准

在清雪时限上要做到“以雪为令,雪停人动,人动雪净”。夜间降雪,次日立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立即组织清除。小雪应在1日内清除完毕;中雪应在2日内清除完毕;大雪应在4日内清除完毕。

(二)各村屯清雪标准

各村要首先在村屯外合适位置选定堆放积雪的指定地点,村屯内清扫出的积雪都要运送到该地点。连村路、连屯路要做到主街主路上无残雪、无积冰;村屯巷路清除冰雪后,要保证能够满足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要求;各村屯文化广场内的积雪全部清除,严禁堆放在绿化区内或广场周围;提倡和鼓励农户清理自家庭院内的积雪,并积极组织农户将清扫出的冰雪运送到指定地点,严禁农户将庭院内积雪随意倾倒在已经清扫干净的道路及两侧。

(三)重点村清雪标准

1、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要在达到“各村屯清雪标准”的基础上做到村屯内主街主路、支次路无残雪、无积冰,干净整洁,严禁将积雪堆放在边沟或植树台内。

2、市级标兵村要在达到“各村屯清雪标准”的基础上做到村屯内主街主路、支次路、村部院内、文化广场、农户庭院、绿化景观点内的积雪全部清出村屯外,并运送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

(四)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清雪标准

镇政府所在地及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到雪停即清,确保场地内无冰雪,可正常使用。

(五)农村公路清雪标准

镇公路主干线(不含国省干线公路)要达到路面无残雪、无积冰,露出两侧路肩,路肩两侧积雪要让出边沟、植树台和绿化带,高度不得超过1米,清理出的`积雪要运送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堆放。

(六)关键路段清雪标准

把农村公路事故多发区、急弯、陡坡、大型桥梁及村镇过境路段等列为重点防滑路段进行清理,并在坡路、弯道处抛洒防滑料,确保行车安全,如需泼洒融雪剂,要对清理出来的积雪进行彻底清运,杜绝侵蚀绿化带现象发生。

四、几点要求

(一)农村的清雪工作由各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冬季清雪工作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任务。立即建立冬季清雪队伍,安排专人分段分区负责,维修和保养好清雪机械,避免清雪机械带病上路,确保下雪后第一时间出动人力和可用车辆。对于将清雪路段承包出去的个别乡镇,坚决杜绝“一包了之”,要加强督促监管,确保清雪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保证清除冰雪工作质量的同时,要注意对行道树和边沟、围墙等基础设施的保护,严禁在清扫、运送、堆放积雪的过程中造成破坏。

(三)要加强冬季除雪防滑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生产一线安全管理,除雪车辆后部要设立移动性施工标志,严禁逆向行驶除雪,大雪以上天气镇派出所要安排警力上路及时疏导道路交通,确保清雪时的交通安全。

(四)要积极做好异常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灾害的防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清大雪的准备,极端天气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

(五)对不履行清雪责任、清雪工作效果不明显的村将予以组织处理。

抗冰保畅的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证冰雪灾害应急保通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路的通行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省公路局《湖南省普通公路抗冰雪保通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路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路部门管养的公路突发冰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市、县(市、区)、管养单位三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局成立抗冰保畅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冷建斌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林德华、副局长张建明、汪惠平、吴蜀湘、总工程师蔡志伟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和市局路政支队、办公室、养护、工程、财务、计划、项目、机务安全等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抗冰雪保通畅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指令;

2.负责防冰雪保通畅指导、协调工作;

3.及时掌握冰雪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公路冰雪情况;

4.处置由市局负责的公路抗冰雪保通畅工作;

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公路抗冰雪保通畅工作。

抗冰保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要职责为:

1.负责收集公路冰雪情况的相关资料,提出报告和建议;

2.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管理机关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汇报执行情况;

3.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路网通阻情况和抗冰雪保通畅工作实施情况;

4.做好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抗冰保畅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Ⅳ级响应:当气温低于0℃或气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信息,进入Ⅳ级响应;

市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抗冰雪保通畅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加强对冰雪情况的监视和抗冰雪保通畅工作的指导。局属各单位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Ⅲ级响应:当降小雪、个别路段出现冰冻或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息,进入Ⅲ级响应;

市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抗冰雪保通畅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密切监视冰雪情况发展变化,并视冰雪情况迅速派出人员分赴各县(市、区)督促指导抗冰雪保通畅工作。局属各单位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公路抗冰雪保通畅工作。

Ⅱ级响应:当降中到大雪、大部分公路出现冰冻或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息,进入Ⅱ级响应;

市局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冰雪情况发展趋势,研究决策冰雪灾害中的重大问题,实时调度人、财、物力应对冰雪灾害。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局属各单位切实做好抗冰保畅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抗冰保畅工作。

Ⅰ级响应:当降特大雪、路网出现大范围、大面积冰冻或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进入Ⅰ级响应。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力开展抗冰雪保通畅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加大清除力度,按时限要求恢复公路交通。市局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做好抗冰雪保通畅工作,协调其它县(市、区)局支援受灾县(市、区)局。必要时依法实施公路交通管制。

(二)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1.在一般情况下,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抗冰雪保通畅应在2小时内到达,24小时内恢复交通。

2.冰雪灾害发生前,局属各单位对所管辖公路中经常性堵点要落实一名领导、一名联络员及机械台班、设备等作为抗冰雪保通畅预备力量和措施。

3.冰雪期间,局属各单位要加大巡路频率,养护道班人员必须上路清除积雪、积冰,发现灾情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

4.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市、区)局立即调查冰雪情况,组织养护人员、机械设备上路破冰除雪抢通作业。对交通中断的路段,向社会公告绕行方案并报市局。市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将视情况派人到现场督促指导抗冰雪保通畅工作,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帮助上路破冰除雪保通畅,同时及时汇总、上报信息到省局和市政府。

5.市局应按省局规定时间上报国省干线通阻情况,并向社会发布。及时核定损失情况并报省局备案。

(三)应急响应结束

抗冰雪保通畅工作完成后,局属各单位应适时宣布所管辖范围内结束本次应急响应行动,并将抗冰雪保通畅工作总结报市局。

四、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根据“行业队伍为主、平战结合为实、快速反应为优”的原则,坚持应急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按照养护、应急、服务“三位一体”落实“中心养护站+养护道班”的抗冰雪保通畅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名单在1月6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

(二)物资保障

建立公路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工作的长效机制,科学规划布局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加快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与装备建设。坚持“两条腿走路”强化物资设备保障,建立物资储备台账,普通物资、大型设备社会化储备,应急时有偿调用;专业物资设备分级储备,应急时行业内统筹调用。

(三)信息保障

利用“门户网站、办公热线、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成具备24小时内预报、6小时内预警的普通公路气象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完善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通过网站、广播、手机短信、路侧可变情报板等及时发布路况与出行服务信息。

(四)通讯保障

局属各单位应建立抗冰雪保通畅工作通信保障系统,采取有效途径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实行应急值班制,并将值班人员和通讯方式于1月6日前报应急办公室。

(五)经费保障

局属各单位要安排好抗冰保畅专项资金,用于紧急抢险、物资设备储备等,保障公路抗冰保畅工作顺利实施。市局将根据各单位的实施情况予以综合统筹考虑。

五、附则

(一)责任追究与奖惩

对普通公路抗冰雪保通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抗冰保畅的应急预案 篇3

确保及时清扫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冬季冰雪,保障小区道路畅通、生产现场环境整洁,结合公司、中心生产、生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望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基地中心主任龚武彦任组长,物业公司副经理罗世卿为现场指挥,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除雪领导小组,挂点领导和部门对挂点单位除雪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除雪工作情况检查、收集、汇总上报由生产运行科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二、工作职责

1、除雪领导小组负责清理冰雪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

2、各单位成立以站(队)长、书记为清雪督导队队长,副职领导、主管为成员的清雪督导队。

3、生产运行科、客户服务中心对雪情进行预警,并协调、提醒各单位及时清理生产区域、生活道路场地冰雪。

4、出租门店由负责管理单位组织清理门前积雪,各单位单位清理各自单位院内及门前冰雪,并按标准及时清理。

5、各单位及时对清雪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上报。

6、外部项目管理站负责盐、草袋、铁锹等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

7、生产运行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单位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并进行通报。

三、雪情标准

小雪:地面积雪深度在3厘米以下。

中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3~5厘米。

大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5~9厘米。

当24小时降雪量达到9厘米以上为暴雪、大暴雪。

四、清雪工作标准

1、小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进行清扫;冰雪清扫后路面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2、中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道路积雪适量洒盐;清扫路面后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3、大雪或路面结冰。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各单位要对主要道路适量撒盐,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2、清理范围为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等人流密集区。冰雪清扫堆放不得影响生产、生活出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箱周围堆放积雪,或将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禁止将被污染的积雪(洒盐的雪)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3、外部项目管理站材料供应站提前做好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

4、在降雪和除雪期间督导队要坚持每天坚持不间断巡视,检查人员到位情况,对除雪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通报。

5、对执行扫雪铲冰任务和完成任务不好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抗冰保畅的应急预案 篇4

为切实做好冬季清雪工作,保障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根据《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区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城市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思路,及时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区人民创造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相结合,以机械作业为主,科学使用融雪剂的原则;

(三)坚持随下随清和边清边运相结合,清扫和拉运同步进行的原则;

(四)坚持清雪与保护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分工

(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广场、河道沿岸、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清雪工作,负责落实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时清扫清运积雪。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区清雪工作的协调、指导、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区公路局负责秀山路(文昌路以东、昆嵛路以西)的清雪工作。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圣海路和汽车站广场的清雪工作。

(四)区公安局负责保证清雪路段道路畅通,路面无乱停乱放车辆。

(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财贸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各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商场商户等单位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专业清雪所需费用。

(七)米山镇负责站前路、文山西路(站前路—站东路)的清雪工作。

(八)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督导辖区内各村(居)、企业、经营业户和居民,全面完成居民生活区、小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门前三包”责任区等区域的清雪任务。

四、工作标准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标准,全力做好城市清雪工作。清雪时限和质量标准按照《文登区城市清雪管理办法》、《文登区城市清雪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清雪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清雪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设备到位、行动高效。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雪工作优质、高效、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雪情预报,确保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气象资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积极做好应对大雪准备工作,补充清雪设备,储备清雪物资,检修维护机械;要组建稳定、高效的清雪队伍,抓好操作技能培训,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设备到位、措施得力、指挥畅通、反应快速。

(三)加强宣传,强化考核。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城市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予以通报。各新闻单位要对清雪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对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清雪效果好的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未能完成清雪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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