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令)、《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樊晋刚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xx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各村、各林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坚持“常态化+节点化”模式,日常普遍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重要节点针对性开展。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一3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它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内容
(一)增强传统宣传力度。一是发布一份封山禁火令;二是设立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卡口、主要道路两侧布设防火宣传旗阵、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宣传车或大喇叭分时段在林区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形成浓厚的防火工作氛围。
(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工具开展线上防火宣传,将防火短消息和短视频推送至村干部和村民的手机,使广大村民防火意识入心,防火知识入脑,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加强防火督导检查。镇护林防火巡逻车及警车分片、分组、分区域巡查监督,对责任区划内居民点、田间地头实行常态化安全巡查,做到巡查不间断、无死角。对村主干和护林员在岗在位、防火措施落实和防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实行进村入户宣传。一是镇、村干部携带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讲解,积极向村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二是逐家逐户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护林防火公开信》、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及海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林区群众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如何举报,动员林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护工作。三是各村要签订《南岭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承诺书》,各村和农户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五)夯实防火应急队伍。加强各级防火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提升扑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林场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支持和帮助,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各村、各林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重点宣传,以点带面,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形式,确保效果。各村、各林场要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并认真总结提炼,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四)集中活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所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同时针对性开展“节点化”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15个村委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组织驻沁部队增援扑救行动。
十八里堡林场: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镇交警中队:负责牵头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镇派出所: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安排本级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镇公路管理所:负责做镇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全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
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报道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
镇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2.3 工作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火灾扑救组。由镇属各单位和所辖15个村,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交管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五)信息发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六)社会稳定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七)案件调查组。由镇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野外用火行为、纵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2 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
3.2 预警响应
3.2.1 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Ⅳ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
响应措施:
(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3.2.2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Ⅲ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
响应措施:
(1)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树立防火旗帜,营造防火氛围;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3)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4)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责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
(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3.2.3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Ⅱ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响应措施:
(1)通过防火宣传车、标语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融媒体要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入户签订承诺书、告知书;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3)强化对外出归乡人员、中小学生、入山流动人员、上地耕作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有过激倾向人员、牛羊工、采集山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迁坟打葬人员、山庄等高危人群的监管,必须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4)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发现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严惩;
(5)市监部门对各种售卖香烛纸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切断上坟烧香、烧纸的源头;
(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南中北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1个村3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
(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3.2.4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Ⅰ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集镇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加强管控,只保留进出镇域的六个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暂时封闭;各村一般情况下只保留一个出口,村口检查站严格检查,不允许携带花圈、纸扎、香火、冥币等祭祀品,不允许携带其他火源火种;
(4)全镇不允许清明上坟,迁坟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镇逐级报备。村干部提前一天对上坟祭祖活动开展入户调查和告知,倡导文明祭祀,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携带各种香烛纸扎去坟地。特别是要准确登记外地返乡祭祖人员进出县域情况;
(5)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结合坟头档案和四头四定(山头、地头、坟头、人头都要网格化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实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一片坟头有一名党员专门负责监管;
(6)镇村二级进入森林防火一级战备,镇灭火小组24小时待命,高密度开展带水车巡查检查,保证物资储备,保持联络畅通,随时进入作战状态;
3.3 火情监测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对于市、县监测反馈的热点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专人调查核实。值班人员要加大地面巡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实现森林草原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运转正常,反应迅速。
3.4 气象服务
结合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条件。
3.5 信息管理
3.5.1 归口管理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市、县监测反馈热点信息调查核实情况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5.2 信息报告
镇辖区内如发现火情应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报送有关部门:
(1)镇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4)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草原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5)需要上级支持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6)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其中Ⅳ级最低,Ⅰ级最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2 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借用县森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森林草原扑火力量进行支援。危机时,申请调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煤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4.2.7 发布信息
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垃圾标准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应急响应
4.3.1 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镇内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邻乡镇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可能蔓延到我镇境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情扑救工作的督促指导。
4.3.2 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增援。
4.3.3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达到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赶赴火场,成立森林草原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各种扑火力量,调拨扑火物资,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大增援力量。
4.3.4 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对措施: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靠前指挥,担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进一步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根据实际需要,报请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扑救力量跨区增援;
(3)协调上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4)决定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调查评估
镇派出所会同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2工作总结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镇护林员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镇村民组织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民兵、企业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6.2 运输保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镇内车辆前往火灾现场实施扑救。
6.3 通信保障
各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草原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4 物资保障
加强镇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
6.5 资金保障
镇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资金,按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景区领导全权指挥扑救,各部门、必须迅速反应,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灾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及驻镇单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部门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景区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2、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长: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景区有关灾情;
2、协调各部门组织防火工作;
3、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5、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6、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8、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灾情;
9、做好受灾游客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景区领导,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指挥部
县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和扑火力量的调动
3、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参加扑救景区火灾有功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景区各部门,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安保人员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
6、善后处理
景区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景区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或县政府。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为切实做好玉舍镇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舍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城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由政府行为向全社会共同行为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三个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整合、改造、提升、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清零的目标。
三、落实责任
(一)加强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防火氛围。要采取“集中动员+零星宣传”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镇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各村(居):一要进行会议宣传,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召开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动员部署会议和群众动员会,要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二要进行资料宣传,全面发放《禁火令》,及时张贴悬挂镇林业站下发的森林防火标语及宣传资料,在每个村民组用油漆刷写标语不少于10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知识。教育部门:中心校要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早操、课间操等时机,大力向全体师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各班级召开森林防火主题班会,深入宣传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做到每周一讲,要求学生将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和规定带回转达给家庭全体成员,从而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模式和氛围。林业站:一要积极与县林业局做好对接,确保《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各村。二要指导、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护林员:对包保区域携带喇叭佩戴标识袖套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宣传,要全面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林业站的要求及时交到林业站接受检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杜绝小孩玩火和大人野外随意用火而导致火灾发生的现象。
(二)加强管控,形成责任到人的防火措施。为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将森林防火责任进行层级划分,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林地权属和承包情况,林地所有者或承包人即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区管护”的原则,根据镇林业站和村(居)委会对护林员的分区划定情况,负责管护林区的护林员为该林区防为火第二责任人;按照“分区包保”的原则,村支两委成员要对本村的林区进行分区包保,包保林区所在村民组的村(居)干部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三责任人;按照“包村包安全”的原则,根据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长的统一安排,镇包村工作队员为所包保村民组林区防火的第四责任人。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区域,含林地和林地周边的荒山、荒滩、荒地。
(三)加强巡查,形成不留死角的防火局面。森林防火防范大于扑救,为确保防火巡查不留死角,结合森林防火责任人的划分层级,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巡查分成四道巡查防线进行,第一道巡查防线为承包人或所有者,即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承包或自己所有的林地进行全方位巡查,不留空档和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第二道巡查防线为护林员即森林防火第二责任人,要对自己管护的林区进行往返巡查,既要巡查火灾隐患,又要督促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三道巡查防线为村(居)干部即森林防火第三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四道巡查防线为包村(居)的镇干部即森林防火第四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村民组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三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四)加强扑救,形成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各村也要及时组织护林员、民兵及群众积极参与扑救,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确保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打击,形成从严惩处的防火力度。发生火灾,公安要及时介入调查,查明原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惩处,要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立,有责必究,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一、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
从我乡的气候条件等情况的规律来看,全乡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因此,我乡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严期为每年的1月至6月。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主要是上山采药,过路行人吸烟、烤火等引起;元旦、春节期间燃放鞭炮引起,3至6月主要是农村烧荒积肥及烧麦杆,学生春游、清明上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野外违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二、全乡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即乡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主任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国家、集体、个人所属森林的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火灾要迅速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4.村委主任任期目标制的职责: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地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两次组织对各村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并将督查结果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二)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责任
为提高扑救火灾的应急能力,成立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林业站长、综合办主任、派出所、乡人武部干事、乡安监站职工、乡民政办主任、乡广播站长、乡中心校长、乡卫生院长、乡财政所长、乡林业站职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管站站长燕双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管站。
1.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乡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乡政府领导协调村、组及各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乡综合办: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扑火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保管及供给,并储备足够的防火物资;负责防火扑救及日常宣传车辆的安排:负责扑火队伍人员及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消防车辆和扑火物资运送车辆及扑火人员预期到达现场;负责火灾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人员疏导;负责灾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时,迅速组织民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5.民政办:负责做好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属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6.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7.广播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8.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全乡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毎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
9.安监站: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在林区违法、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灾事故,打击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参与林区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财政所:负责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及时到位。
11.林管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负责组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处理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扑救森林火灾的方针及原则
1、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2、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火灾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防火值班:
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机关安排的日常值班为乡防火值班,值班电话:。
2、村级防火值班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必须由两委主干带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五、扑火力量准备
1.以乡护林员为主体组建30人的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先遣队,由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直接调度。以乡级单位和乡级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50人组成的应急扑火队。
2.各村要以农村青年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扑火队,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火灾能够立即出动。
六、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组织干部经常性进山巡查,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七、领导小组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做到有令即行,闻讯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火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火灾,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对讲机等。
4.基本力量:一是半专业打火队,二是义务扑火队,三是林区群众等。
5.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八、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村民、游客、巡山护林人员等人员,要见火即打,发现火情立即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乡防火指挥部接警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方案并同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
2、接到火情报告后,乡、村两级必须分别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火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村级扑火人员必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灭火,乡级扑火队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并和村级扑火组组成临时现场扑火领导小组,随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现场扑火领导小组每隔10分钟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直至县乡两级专业扑火队到达现场共同组织扑救。
4、后勤保障组要在乡扑火队出发后2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乡防火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九、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①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②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③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①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②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十、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火灾事故没有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原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置。
3、扑灭经费:应扑救火情所发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无法认定肇事者或肇事者无法承担的用所在村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社区)予以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分。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乡村森林草原防火应知应会手册》、《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内容。
(三)学习和宣传大理州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等一系列内容。
(四)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繁重性,极大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集体、人物及事迹。
(七)依法治火和违规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七大宣传工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村要利用“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宣传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等基本知识,森林高火险期必须在城镇面山及国道、省道和林区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实行永久性标牌与临时性标牌相结合的原则,以增设和修缮永久性标牌为基础,以重点时段增设临时性标牌、标语为抓手,实行宣传标牌、标语“本土创新”原则,结合本村文化风俗、生活特征和防火重点、难点来设计标牌、标语内容,做到“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二)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具有传播快、覆盖广、全媒体、高互动的特点,是当前最容易被接受的宣传方式,要将新媒体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主要方式,主动适应、积极创新实践。充分利用“力角微讯”、“大喇叭”、微信工作群等,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新媒体宣传工作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
(三)抓实依法治火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小组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利用“大喇叭”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地方性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民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突出野外用火各项规定,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抓好日常时段的宣传。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通讯设施等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碑),并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要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城镇面山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五)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宣传。各村要在元旦、全国两会和省两会、春节、冬奥会、清明节、高火险期、“三月街”民族节、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突出重点林区、城镇面山、坟山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等专项宣传活动。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普及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安全用火、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特别在12月防火宣传月、3月和4月的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要集中开展针对城乡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要求深入人心。
(六)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宣传。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割除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入山扫码登记,宣传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七)开展林区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主动协调中心校和各小学校,联合开展林区学校“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春节、清明节、重点森林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要适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评选,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教师、学生等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主动性。
(八)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镇宣传办要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深入挖掘、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群体、模范人物,通过宣传片和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唤起广大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关注,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理解、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九)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案例宣传。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本着“人人明白,教育深刻”的原则,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教育,人人受警示;普及全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宣传。注重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特色优先、质量并重、主题突出、及时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数量和时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加准确地了解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抓好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基本方针,围绕“三保一降”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深入基层、突出实效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筑牢林草防火安全防线,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宣传。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决策部署以及火灾危害、扑火安全、避险常识等内容宣传,持之以恒开展全年宣传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一人不漏,扩大宣传影响。
(二)坚持重点宣传。农事用火多发期,要面向农村,保证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特殊人群全部受教育。祭祀用火集中期,要在公墓区和村口、沟口重点宣传,引导公众植树、献花文明祭扫。春游活动密集期,要在林区、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路口、沟口等部位,加大宣传警示,劝诫游人野外不用火。3月份要围绕“携手森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主题,开展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
(三)坚持深入宣传。要积极利用森林防火“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容忍度低”这一社会特性,组织发动广大干部重心下移,面对面作群众工作,把防火法规、政策、常识送进千家万户。要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四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不断提高公众接受度和认同感。
三、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办法》《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市政府《全面加强全市森林防火管理八条措施》《晋中市加强森林火灾防治八条措施》,县级政府颁布的《森林草原禁火令》等火源管理制度等。
(二)国家森防、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举措,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有关规定。
(五)“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等。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经验做法,防火先进事迹、模范人物、野外用火惩处案例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舆论引导。一是推广一次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要求乡、村两级所有从事森林防火人员必须在3月1日前关注“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和“山西森林公安与防火”微信公众号,加深对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开展一次“四进”森林防火宣教活动。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进景区、企业、校园、村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日记或画一张防火宣传海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信;开设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或组织学生观看防火宣传片、开展防火知识现场问答;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板报。三是组织一次拉练活动。镇森林消防队伍要分别组织一次声势响亮的拉练活动,充分引起群众关注,形成广泛舆论效应。
(二)强化宣传手段。一是媒体介入。要积极利用微信传播迅速的优势,分级建立微信群组,及时推送每周天气情况和火险等级预警信息。二是标志突出。各村和林区景区经营单位要对森林防火固定标语、宣传横幅、警示牌、旗阵工程进行全面亮化和量化,林区单位标语、横幅、警示标志不少于30个、每村宣传横幅不得少于5条、林区路口警示牌不少于2个。同时要在流动标语上下功夫,宣传车上要看到防火标语,巡查和看护人员身上要看到红袖标。三是声势响亮。巡逻宣传车辆、村组和站卡扩音喇叭要全天候响起来,渲染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加深社会公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认识。
(三)营造警示氛围。加强防火巡逻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燃放行为。对发现的违规用火行为统一顶格罚款3000元,树立反面典型,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介转发周知。同时要加大对《左权县森林草原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对举报违规用火和火案线索的人员要依办法给予奖励,充分带动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
(四)开展自我教育。镇、村两级要在系统内部深入开展国、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和森林防火决策部署学习活动,学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熟悉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掌握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基础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全体防火人员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景区和厂矿企业要切实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思维,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积极担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在野外不抽烟、不使用明火”的森林防火保证书签名活动,主动向他人和游客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劝导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野外用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重要性,切实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
(二)凝聚宣传合力。森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防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全力凝聚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宣传合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实际,借鉴好的做法,发挥好的优势,认真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1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5月和11月底报送春防和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