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供货应急预案(精选12篇)
为做好我县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疫情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农贸市场。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科学指挥,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分级负责、密切协同,以人为本。
三、组织机构
局机关成立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李磊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剑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波兼任,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农贸市场疫情预防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部门上报预防情况和疫情信息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安排,负责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做好防控工作,落实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一)监督指导组:组长蒋波,副组长肖圳。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县农贸市场落实经营场所的消毒、通风、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疫手段;负责分管企业内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群众动向。
(二)稳价保供组:组长向阳,副组李雪。负责疫情突发情况下全县各超市、农贸市场生活必需品顺利采购;负责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在运输中的必要手续办理;负责所属超市、农贸市场的各项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稳定。
(三)后勤保障组:组长梁剑,副组长邓梦竹。负责局机关在突发疫情中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枪、酒精等防疫物资的采购;负责对局干部在防疫工作期间防疫物资的发放;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文件材料组:组长梁剑,副组长邓梦竹,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全体人员值班排班;负责上报上级要求的各类防疫相关文件和表格;负责对应急处理过程中矛盾调解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每日消杀、通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建立完善疫情监测等防控应急机制,对突发疫情坚持实行每日定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必须立即上报,确保做到及时、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二)落实应急值班,做好情况上报。切实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局干部排班值守,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坚持做好每日情况上报,各组每天下午上报负责防控情况,重要情况一事一报,确保及时掌握全县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三)开展宣传活动,落实宣传责任。在突发疫情中,广泛开展编发简报、信息等,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意识,承办市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4月20日,颍上县通报盛堂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盛堂乡李店村前刘庄、盛堂农商行等13处区域为封控区、盛堂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盛堂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盛堂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三、部门分工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四、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 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8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4月21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应急保供生活必需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肉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按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城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含两个)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在1个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属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三、组织机构
在大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
(名单见附件)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隆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镇指挥部下设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协助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报岑溪市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有序消费。负责食盐的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保证货源供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方便食品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粮油的出库、加工、调运和供应;落实粮油应急储备计划。
畜牧站:负责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产地以及在生产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根据需要制定并牵头实施储备猪肉和应急商品投放方案。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财政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当启动所在镇应急预案时,确保本级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运输畅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摸清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情况,科学调度重点保供企业、超市和市场提供充足货源,统筹安排本级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
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五、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落实“四报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供求动态。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争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生活物资保障组分析各类信息,评价监测数据,依据监测情况作出市场调控决策。
(三)预警级别。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
1.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断档脱销,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镇生活物资保障组。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企业反映的异常波动报告,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查、确证;确证异常波动属实,应立即启动市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影响、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六、控制措施
(一)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协调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状况,启动网络舆情对应,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组织产销对接。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快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三)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后,立即组织商贸企业、蔬菜生产基地、肉类产品供给基地调动供应生活物资,在社会生活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供应。
1.粮、油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粮食,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督促粮食加工、食用油经营企业紧急加工、运输,快速组织供应。
2.食盐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盐,并确定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3.蔬菜
主要对大白菜、圆白菜(包菜)、白萝卜、土豆、冬瓜、节瓜等耐贮运蔬菜品种进行调控。
(1)自产蔬菜: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与当地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设立蔬菜调控基地,组织当地应季蔬菜应急供应。
(2)外调蔬菜:由镇两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当地蔬菜批发市场,与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产销衔接。当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情况时,协调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组织蔬菜供应。
(3)蔬菜替代品: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引导豆芽生产企业和蔬菜经营户适时扩大绿豆芽、黄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产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同时鼓励学校、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绿豆、黄豆等商品,在蔬菜供应紧张时,自力更生发展豆芽生产,满足自给需要。
4.猪肉
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县本级猪肉储备,并在镇确定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5.方便食品和瓶装水
建立调控基地。与我镇当地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应急联系机制,指导当地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区内外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供应商建立产销衔接,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随时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工作。组织应急投放。指导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或大型商场、超市等经销商利用其销售网络进行投放和销售,增加市场供应。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的,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市场供应。
(四)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五)组织进口。当镇内以及周边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
(六)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类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情景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以及不同情形下存在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模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七种疫情发生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有效保障生活物资配送。
(一)封控区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根据应急响应启动,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请示镇人民政府安排社区、村、镇工作人员统计该片区居住人员情况,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并与重点保供企业对接。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片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该片区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栋片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社区、村与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生活物资资金的结算。
(5)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片区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村组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村组居住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组周边2-3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村组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如遇到供应紧缺时,立刻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适时调配其他辖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补充。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交通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村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村组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封闭管理村组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5)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镇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镇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镇周边2-3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镇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必要时可由市重点保供企业提供生活必需品,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根据镇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5-6个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出入。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序安排群众领取生活必需品,不扎堆、不代领。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镇临近的部分村(社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门对辖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保供企业运输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物流车辆出入证明,镇、村(社区)各卡口见证放行。
场景四: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三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岑溪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由市指挥部启动市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我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并上报岑溪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3)如本辖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储备粮、油、肉、食盐等物资的投放。
(二)管控区
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村组)、楼栋等,实行“人不出组、严禁聚集”,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该村组、楼栋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管控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保证管控区市民物资需求,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并协助设置临时便民采购点,提倡无接触配送,可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采购点购买或领取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群聚集。
(三)防范区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民网上购买生活必需品,提倡无接触配送,实行出入证制度,每人每天只能外出一次,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防范区居民可按原有渠道购买生活物资。
七、应急结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由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通知有关单位。
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后,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并通报有关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我镇建立与本镇市场相适应的生活物资储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运输预案,保障应急商品畅通。必要时申请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征用社会车辆或协调铁路部门支援,请驻军组织军车紧急运输。
(三)秩序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本预案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结束,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撤销后自行废止。
一、总则
(一) 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 责任。
(二) 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 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朱碧昌(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田杰、沈旭艳、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登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喻代军、王铭辉、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石军、帅信波、李张杰、冯贵富、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王万能(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方邯丽、冯贵富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王腾飞(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朱碧昌、沈旭艳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 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 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 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 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 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 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 紧张状态(Ⅲ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 紧急状态(Ⅱ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 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 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 四 ) 特急状态(I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 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一)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为加快急需品种的生产进度,保持急需品种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生产服务水平,保证市场供货,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营销公司订单品种的生产,应采取以下应急预案:
一、准备工作
1、生产部与营销公司结合,制定各品种规格的月度安全库存量。
2、生产部做好每日收发货统计,时刻掌握每日实际库存情况。
3、原辅包装材料计划人员要保证在成品低于安全库存量前将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提前计划并购进到厂检验合格备用。不能按时到货的`必须及时分别向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追要处理结果。
4、各生产车间和公用工程部门必须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保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组织过程
1、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订单品种,有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有关部门必须在所涉及的购物计划单、货款申请单、车辆申请单、设备维修申请单、生产指令单、请验单、检验报告单等单据上注明“加急”字样。
3、供应部、财务部、总务部、公用工程部在接到带有“加急”字样的申请单时,要迅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各生产车间必须优先安排生产,在接到生产指令的第一时间进行转产,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不得拖延时间。需加班生产的车间自动安排加班。
5、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生产单位要提前与技术部沟通,技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生产现场,拿出解决方案,进行跟踪指导。
6、质检部门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品种的检验(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取样,立即检验,检验需要加班的自动加班。检验结果出来二十分钟内将检验报告下发到请验单位。
7、对于欠货品种客服部必须做到随时入库随时发货,不得延误。
8、各有关单位对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拉和隐瞒。
三、异常情况的处理
1、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供电、供水、供汽、空压、中央空调等出现故障时,公用工程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将故障情况及抢修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和生产管理部。
2、遇到问题影响正常购进、运输、生产、检验、发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小组组长报告,并索要明确指示意见,按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四、监察与处理
1、监察部负责对启动应急预案品种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并对违背预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拿出处理意见。
2、对违背预案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不能及时向小组组长报告而造成断货、影响市场发货者,按照以订单为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该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情节对该单位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领导小组
组长:朱文亮
副组长:许嘉民申存杰张材彬刘国田
组员:张照彬于从强王坤朱新才梁修彬霍四清季凤兰孟凡印赵德力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菜篮子”产品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产品脱销断档、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本预案所指主要“菜篮子”产品,是指猪肉、家禽、水产品、蔬菜四大类。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市、县“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处理本市或属地范围内的应急保障工作。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异常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保障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市场异常的先兆,应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急预警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Ⅱ级预警(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Ⅲ级预警(市场异常波动)。具体表现为:
(一)Ⅰ级预警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产品出现全面短缺、脱销,供求关系紧张,群众性大量集中抢购、囤积,价格大幅度上升,对经济社会和社会安定产生重大影响。
(二)Ⅱ级预警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种商品(其中一肉一菜)同时出现短缺、脱销,造成供求关系局部紧张,部分市民批量采购、存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两个以上(含两个,下同)农贸市场同时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三)Ⅲ级预警
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一种商品短缺、紧张,流通渠道受阻,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一个农贸市场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群众情绪不稳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阳江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联席会议(简称市联席会议,下同)负责。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任副总召集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协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阳江银保监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
(一)市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实施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分析市场动态,观察和判断市场异常及其发展态势,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3.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不同警情,下达调控应急商品的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对各单位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向市政府汇报应急保障情况、工作效果。在处置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并帮助解决。
(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市联席会议有关“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指令和指示精神,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管,并及时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2.发生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收集汇总情况并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汇报。
3.负责汇总应急保障工作的分析材料,提出以后改进应急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市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价格进行动态日常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牵头负责猪肉储备,并适时投放政府储备;牵头负责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2.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的经费。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农产品流通、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应急商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农业农村局:科学预判和组织蔬菜生产,合理规划蔬菜种植面积,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稳定渔业生产;负责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合理布局畜禽养殖规模,切实抓好生猪为重点的畜禽业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农业面源、水、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7.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货源组织调配;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提出产品政府储备需求;组织进口采购事宜。
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菜篮子”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证市场正常、有效运转,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食用农产品和应急保障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卫生防疫工作。
10.市统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的生产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11.阳江银保监分局:负责对各银行机构涉农贷款及普惠型涉农贷款建立考核制度,按季度进行数据监测、通报,督促各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
12.市供销社: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等应急商品征集、调拨和供应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负责市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测预警机制
(一)市场监测。定期对主要“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主要“菜篮子”产品零售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全面监测“菜篮子”市场动态。
(二)供求预测。定期对全市“菜篮子”产品供需情况进行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三)预警预报。当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出现先兆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市联席会议视警情先兆及发展态势,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预报。
五、应急响应
(一)人员到位。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联席会议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随时待命,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先期处置。事发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
(三)应急启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集汇总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经会商确证为Ⅰ级预警的,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预案,并在省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保障工作。Ⅱ级预警的由市联席会议启动预案,统一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Ⅲ级预警的由事发地县(市、区)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指挥协调。应急保障中涉及到行政执法、交通、治安等问题,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属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负责人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协助。
六、应急措施
(一)加强实时监测。实施“菜篮子”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日报制度。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市相关部门会商,预测分析判断“菜篮子”商品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产品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菜篮子”产品货源。
(四)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产品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产品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五)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各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应急“菜篮子”产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车辆参与运输。
(六)实行价格干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菜篮子”产品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七)加强舆论引导。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八)维持社会秩序。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时,经报市政府批准,按照规定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七、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根据市联席会议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产品及时到位,数量足额,质量安全。
(二)资金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筹安排应急资金并按规定拨付,确保应急资金落实到位。
(三)信息保障。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必须保障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发布全面畅通,为市联席会议指挥工作提供依据。
(四)运输保障。调运应急保障商品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运力不足时,全市现有运输车辆应服从市联席会议调度,用于运送应急保障商品。
(五)治安保障。在应急保障中,发现哄抢、破坏、造谣和故意制造事端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事件时,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治理和打击。
八、应急结束
事态平息,市场异常情况排除,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联席会议批准宣布。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和市政府。
九、附则
(一)本预案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订、补充。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加强全区粮油市场监测和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加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统筹协调全区粮油供应,按各地实际需求,合理调配粮油物资,保障粮油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三)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宣传组
组长:黄园林
副组长:余海峰
成员:郄建鹏、李文林、曹晓清
当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快速反应、抢占先机,用好话语权,掌握主导权”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防止因各类不实报道信息引发负面影响。
二、粮油应急处置步骤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按日
常正常加工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三、粮油应急供应企业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临川区抚河精制米厂
2、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
3、抚州市华龙米业有限公司
(二)食用植物油应急供应:
1、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三)稻谷应急供应储运企业:
1、抚州市临川区东馆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2、抚州市临川区荣山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3、抚州市临川区嵩湖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4、抚州市昊杰运输有限公司(运输企业)
(四)供应网点(城区及各乡镇共29家)
抚州市临川区尧武敏食品平价超市等29家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要加强粮油供应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执法监管。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开展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蔬菜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xx〕31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3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蔬菜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县(区)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北海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新闻办、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为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一)应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工程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蔬菜货源组织调配;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蔬菜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2.市物价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每月定期对蔬菜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召开),会商结果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报告;负责蔬菜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发布蔬菜市场价格情况,公告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适时向协调小组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3.市农业局。负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蔬菜产业,以逐步满足市场供给。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应急蔬菜“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在编制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收支预算时预留蔬菜市场应急准备资金,专项用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6.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蔬菜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8.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负责流通环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10.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负责蔬菜的价格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县(区)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出现“菜篮子”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协调小组报告。
3.应急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实时监测。市农业局及时启动蔬菜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或一日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预测研判蔬菜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3.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市农业局根据蔬菜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替代农产品品种。
4.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5.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6.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菜篮子”工程蔬菜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7.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公路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菜篮子”应急蔬菜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8.实行价格干预。市发改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蔬菜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9.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舆论引导。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11.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蔬菜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时,经报请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对当月登记在册的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八、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菜篮子”工程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应急协调小组。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确保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作组指导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以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为已任,全力抓好20xx年“菜篮子”产品生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二、目标任务
认真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和协助保供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每月保障供应蔬菜7500吨以上,肉类总产量0.45万吨以上。其中生猪出栏3.53万头,肉牛出栏0.245万头,肉羊出栏0.22万只,家禽出栏93.63万羽。
三、主要工作
(一)抓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供给
一是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蔬菜在田情况、上市供应量、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调查,实行每周一报,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二是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依托防城区华石镇、滩营乡、水营街道办、那良镇、那梭镇蔬菜生产片和东兴市东兴镇蔬菜生产片等蔬菜产业带,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增加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确保主要蔬菜产品供应;三是加强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农民、种植大户、蔬菜基地安全使用农药技能培训,大力推广蔬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栽培模式,加强蔬菜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蔬菜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快落实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措施,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完成肉类稳产保供任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禽“稳产保供”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疫情应急期间,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种苗、饲料、其他养殖投入品和商品畜禽的调运,要进一步强化养殖投入品管控,保障畜禽生产稳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畜禽养殖投入品和畜禽产品供应应急机制,对种苗、饲料、兽药和辖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生产情况进行备案跟踪,一旦发现断供,及时响应,组织调运,确保供应顺畅。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铁桶计划”、生态养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加工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提档升级,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保障水产品生产稳定有效有序供应
做好冬春水产养殖御寒防冻、日常养殖管理和病害防治工作。谋划好春季水产苗种繁育生产准备,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确保苗种供应。加强春季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指导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有序恢复捕捞生产秩序。
(四)加强主要农产品供应信息监测工作
建立疫期农产品供应信息体系。组织各县(市、区)对“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的生产情况和供应能力。实行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周报和专报制度,配备一名市场监测联络员,每周一上报“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周报。出现“菜篮子”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紧急情况,要形成紧急专报,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强与商务部门联动协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信息及时与商务部门共享,共同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五)全力抓好春耕生产
抓好春耕备耕,指导农资经销商及时组织调入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保障春耕农资充足供应。组织保障种苗、饲料等农资供应,支持畜禽、渔业提早、扩大生产。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六)实施质量兴农行动,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安全放心“菜篮子”产业
认真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明确各县(市、区)疫期稳产保供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菜篮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年度“菜篮子”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自身任务和情况制订本级疫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炳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加大资金扶持。及时整合相关财政政策资金支持“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强化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合作社、农户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升产量和品质。突出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畜禽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指导。指导各县(市、区)按应急预案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的应对措施、任务分工,夯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生产供给。对支援疫区任务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各村、各部门、企业作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维护市场有序供应和社会稳定,依据《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松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本方案所确定的物资能源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1)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油锯、灭火拍、柴刀、灭火水枪等抢险基本用具。
(2)抗灾类物资。
生活必须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等;
医疗用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镇级储备品种,消毒药品及防疫物资等;
能源物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等;
其他基本生产资料:农药、化肥、农膜、棉花、发电机等。
本方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
1.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镇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由镇协调小组按部门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供应。
(3)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全镇重要物资和能源的政府储备、风险基金和工作经费制度,建立应急状态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4)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镇协调小组
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交警中队、供电所、信用社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办,主任为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2镇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下达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镇级有关单位,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向镇政府提出物资能源保障工作建议,提出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动用风险基金的数额,报镇政府批准;
(4)根据镇政府的决定,执行动用镇级储备商品及投放市场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投放储备商品,向县市有关部门要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决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和市场供应的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6)指导应急物资能源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2.3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政府:牵头制定《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镇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镇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和煤炭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猪肉、食糖等镇级储备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协助做好应急商品镇外集中采购和调入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应急生产和加工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镇民政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
(4)镇财政办: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落实资金。
(5)镇工办:负责协调液化气的应急供应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及质量管理;负责食盐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监测分析食盐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编制调运计划和运输计划,会同运输部门组织调运。
(6)交警中队: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运输保障。
(7)镇农办: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负责化肥镇级储备,农药、农膜、化肥、沙袋等农资和抗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8)林业站:负责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
(9)卫生院:负责及时提供疫情预测报告以及预防疫情所需医药用品储备品种目录,提出疫情、灾害性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的意见。
(10)镇计生办: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11)供电所: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12)信用社:负责协调应急生产和应急供应企业的有关信贷资金。
3应急响应
3.1响应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方案。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需镇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某些物资能源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3.2指挥协调
本方案重点考虑发生Ⅰ、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物资能源保障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接到镇政府指令后,镇协调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按本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能源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需要时,镇协调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能源保障行动。
3.3信息通报
物资能源保障响应启动后,镇协调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在平时准备的基础上,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物资能源保障要求及有关保障资源基本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镇协调小组决策。
4应急措施
4.1信息引导
宣传办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正确引导消费。
4.2企业供应链采购
镇政府督促镇重点联系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4.3企业应急生产
根据职责分工,由成员单位组织镇应急加工重点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4.4区域间调剂
从镇内未发生波动的市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5动用物资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6动用风险基金
必要时,动用政府物资能源应急保障风险基金干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应。
4.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4.8依法征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9要求援助
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向市、县相关部门或兄弟乡镇提出援助要求。
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由镇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有关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后,由镇政府会同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报镇政府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6应急保障
6.1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物资能源分品种镇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制作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6.2物资能源储备
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的镇级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相应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地方储备制度。
6.3经费保障
政府负责组织、采取的物资能源保障行动和措施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报财政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能源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6.5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镇政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
7.2演练
镇政府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针对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保障行动方案。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
在实施公共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过程中,对反应快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镇工办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切实抓好当前蔬菜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稳定扩大蔬菜生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预案。
一、供需预测
(一)在地蔬菜。目前我县在地蔬菜种植面积2.6万亩(其中大棚蔬菜1420亩),主要品种为莲藕、小青菜、大白菜、萝卜、大蒜、甘蓝、莴笋、菠菜、芹菜、油麦菜、生菜、青花菜、韭菜、藜蒿、荸荠、菜薹等。2月份预计采收量1.25万吨,3月份预计采收量1.05万吨。
(二)市场需求。全县常住人口64万人,按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__)每人每天0.5公斤蔬菜计算,我县城乡居民每天消费量320吨,每月需求量为9600吨。
(三)形势研判。根据产能和需求调查,我县本地蔬菜可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同时,面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今年春节期间广大群众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菜篮子”产品销售量明显减少。据调查龙湖农贸市场5家蔬菜批发户销售统计,今年日均蔬菜批发量是去年同期的20%左右,当前蔬菜库存量较大。随着时令季节变化,预计3月份在地蔬菜面积因拔园换茬将减少10%左右,但也能满足全县人民蔬菜消费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应急需要,全县菜油两用品种(中油杂19)种植面积2.7万亩,采摘一次油菜薹按亩均500斤产量计算,可收获油菜薹6500吨。
二、工作目标
2月份确保在地蔬菜面积2.6万亩以上,可采收量1.3万吨;新增大棚蔬菜种植面积200亩。
3月份确保在地蔬菜面积2万亩以上,可采收量1.1万吨;新增蔬菜播种面积1000亩,其中大棚种植100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生产调度。对全县蔬菜生产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全面掌握在地蔬菜每月可采收的品种、面积和产量,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冬春蔬菜生产特点,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蔬菜产业,满足自产自供并尽可能供应市场。加强对20亩以上种植大户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测,对兴乐蔬菜合作社等50亩以上经营主体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调度,鼓励支持发展大棚蔬菜,以满足城(镇)区市场需求。进一步丰富蔬菜品种类型,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小青菜、菠菜、生菜、韭菜、油菜薹等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加强蔬菜生产基地间的互助合作,对成熟蔬菜及时采收,及时上市。
(二)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通过深入一线以及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户、农民提供信息和技术措施,因时因地扩大种植,加强田间管理,做好低温阴雨天气防御工作。稳步推进油菜多功能开发,加强中油杂19品种生产技术指导,积极引导油菜薹进入“菜篮子”上市。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做好蔬菜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安全施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让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密切关注蔬菜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切实加强信息收集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异常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四)加强协作联动。配合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蔬菜种植主体与批发经营商(超市)建立密切联系机制,协调供需关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少数我县生产量不大,但群众有需求的蔬菜品种如马铃薯、洋葱等,协助商务等部门加强组织外调。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通。各地做好本区域蔬菜生产及市场流通工作,帮助规模种植户及时采收成熟蔬菜,保障产地运输畅通。
四、工作保障
为压实责任,确保有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需要,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供给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业执法大队、科技教育和市场信息化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蔬菜生产技术指导组,由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农技推广中心专家为成员。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三、督促协调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