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代理合同集锦(精选12篇)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或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____份;
2、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住 址: 受 托 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与 民事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提供律师代理服务,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上述纠纷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具体权限详见诉讼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必须如实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之责任;
2、及时交纳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费用,因甲方延误交纳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解答法律咨询,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以括号中画“√”选中为准):
1、案件开庭之前的调查取证; 【 】
2、参加法庭审理; 【 】
3、参加法庭审理之外的调解; 【 】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 】
5、代为起草上诉状; 【 】
第六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20____]258号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如下第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办案费用,以保证乙方的代理工作正常进行: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元;
2、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费 元,待一审法律文书(含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另按起诉状中所列争议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费可以从中扣除;
3、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费元,待一审法律文书(含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另按起诉状中所列争议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费不予从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因律师过错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因甲方过错或所提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根据承办该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扣减,余额部分退还甲方。
第八条 乙方律师到本市(____市区)以外地区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支出由 甲方承担。
乙方律师应向甲方提供费用概算,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应提供差旅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返还预付的差旅费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包括判决、庭内调解、案 外和解、撤诉)之日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协商再行约定,并可订立补充合同。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签章)
委托代理人: 代理律师:
签约时间:年日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执行一案(中级人民法院(20xx)执字第号),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1、掌握甲方与执行相关的各类情况,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理甲方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资料,陈述意见,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及有关部门、甲方的债务人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代理甲方提出异议、申诉等(详见授权委托书)。
2、代理甲方参与执行过程。
3、代为就负责执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违法行为申请违法确认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三、具体要求
1、乙方应对委托的'案件进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详细的以时间为主线,包括进展预测、拟采取措施(含破产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结果等情况的《代理计划书》。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受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文书,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乙方应在承办委托事宜过程中,按照《代理计划书》所列计划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书面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的一切工作应合法进行,其非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
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费,已收代理费应退回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根据《xx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
乙方本合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毕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围:
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时间: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 x年 月 日
甲 方: (委托人)
乙 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夕口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30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电汇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四、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五、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六、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 (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于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
经办人: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
经办人: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陆运等相关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陆运时,甲方应及时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货物品名及特别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应保证货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检、海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的报检、报关事宜。
4、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运单后,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均匀
6、乙方须每天早上将当天的运量、箱号、车号、司机联系方式、到达乙方工厂的.时间,书面提供给甲方,以便及早准备装箱发货。
7、因甲方运量是规律性的,乙方须早计划、早部署,尽能白天安排运输装箱,避免晚间作业。
8、费用标准,汽运费:_______
9、费用结算:每月1日双方认证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于乙方费用。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执行中如果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门。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现甲方因经营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会计代账。乙方为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市财政局核准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正规公司,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时间及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代账,期限: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为便于账本的衔接与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暂定为一年)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建账;
2、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簿);
3、财务管理咨询;
4、税务登记;
5、国、地税报到;
6、银行交税;
7、出具财务税务报表;
8、地税报税;
9、国税报税;
10、代表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
11、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12、协助甲方公司年检;
13、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账目;
14、承办其他委托服务。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提供所需的各种真实的原始资料,包括:开出的发票入帐联、开进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银行对帐单、支票头、贷记凭证、银行进帐单、电汇单、现金收支发票等各种单据。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
(2)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据相核对,支持乙方人员对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和操作。
(3)及时准确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函、电话等内容转交(传达)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如传达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按本协定先付费后代理方式及时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及武汉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证帐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电脑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好原始凭证的装订、代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3)在执业过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并严加保密甲方的商业秘密。
(4)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的资料年度终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费及收费方式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约定期限的代理费用;
(2)本次协定按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标准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费元;
(3)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帐簿、帐册、报表、凭证、财务软件费、税务汇算清缴材料等财务会计用品费用;
(4)上门取送票据交通费: 元/年(按距离远近,双方协商);
(5)如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中,因甲方业务扩大,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增大,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代理费用。
五、其他约定事宜
。
六、其他事项
(1)自签约之日,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日,无论是否继续签合同,都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影响工作完成,需变更约定事项的,事先须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约定书有限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为止。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会计代理范围为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会计业务建账建制,受托人采用会计电算化办理账务。
2、办理会计业务记账,会计原始凭证由委托人提供,并送达到受托人进行整理记账。
3、按规定进行会计传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会计传票由受托人代为保管(期间委托人借阅带走后,遗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负),定期移交,办理交接手续。
4、受托人负责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的需求,可以采用电子邮箱传送方式,为了保密委托人财务状况,受托人邮箱固定为:。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方可向相关部门提供委托人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依法查询的除外(但要以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会计业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为:_____代理、非专职。
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做复杂记帐工作,费用另行协商。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行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对此予以拒绝。
2、对于受托人不称职的行为,耽误委托人会计业务处理,委托人有权辞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委托人的账务保密。因属于_____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时间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_____项目和标准,确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费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手册,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须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手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手册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汇报。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手册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甲方授权别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别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二十九条、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五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六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互相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手册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七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手册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手册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合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 银行(下称甲方)和 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 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 0.5‰+回收贷款本息额 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1)代办税务登记;(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记账;(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5)财务管理咨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检(8)清理乱账(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保证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的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9、对于乙方审核后退回的票据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甲方开展代理服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1、经协商,乙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材料费(账簿、凭证、申报表等) 元/年。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产生的和甲方有关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记账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的致时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一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