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培训方案(通用2篇)
为了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提升中层干部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将中层干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主管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被考核对象:
司属各中层干部及其所辖部门
三、考核内容:
对公司各项文件精神、任务指标、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考核等级:
分“特优、优秀、良好、中等、差”五个等级。
五、考核方式:
1、每季度考核一次,由部门分管领导核实打分。
2、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由人事部门结合被考核对象上一季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其考核等级。
六、奖惩方式
1、人事部门将本项考核结果纳入每月“优秀员工”评选及每季度“优胜部门”评选范畴,将其作为两项评选的参照指标之一。
2、考核等级评定时,在“中层干部”与“所辖部门”两项均达到“良好”等级(含“良好”)以上的情况下,对于成绩特别突出(被评为“特优”等级)的被考核对象,人事部门可以特别考虑,破格将该中层干部推选为当月“优秀员工”,或将其所辖部门破格推选为该季度“优胜部门”。如果“中层干部”与“所辖部门”两项均达到“特优”等级,该中层干部和其所辖部门一同破格推选。
3、对于考核结果被评为“差”的中层干部,人事部门取消其当月“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责令其对本次培训的相关内容继续进行自我学习,并于一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重新考核结果依旧被评为“差”的,取消其三个月的“优秀员工”评选资格并取消其所辖部门一个季度“优胜部门”的评选资格。对于考核结果被评为“差”的部门,取消其一个季度“优胜部门”的评选资格及该部门所有中层干部该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被考核为“差”的,该部门所有中层干部由人事部门考虑对其进行人事处理。
七、考核标准(见《考核评分表》)
1、本考核标准中被考核对向分“中层干部”和“所辖部门”两栏,“中层干部”栏主要考核中层干部个人情况,“所辖部门”主要考核该中层干部所辖部门内部的情况。
2、本考核标准评分内容分部门培训、服务态度、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突出表现五个部分。“部门培训”主要考核各部门对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和任务指标的贯彻、落实情况;“服务态度”主要考核员工对公司外部人员尤其是对游客的服务质量;“工作职责”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忠于本职,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有推诿责任的现象;“规章制度”主要考核员工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突出表现”主要考虑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大的成绩或过失。(本条中所有“员工”均包括中层干部)
3、本考核标准设100分为基础分,部门培训、服务态度、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突出表现五个部分各设20分,扣分时下不封底,各部分得分与总分均可出现负分。因为前四部分中所有条款均为公司全体员工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故达到要求不予奖分,没达到则予以扣分。
4、中层干部应对所辖部门员工起表率作用,故中层干部被扣分时其所辖部门亦相应扣除同等分数。
5、等级评定标准:
特优:100分;优秀:85~99分;良好:75~84分;中等:50~75分;差:2,善于运用头脑风暴放大集体的智慧;他们以开放的心态欢迎批评、面对冲突,从来不放弃寻找最好的问题解决办法;他们彼此欣赏,鼓舞士气,关注团队成员的共同发展。
团队合作对中层管理者的最终成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管理失败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层管理者和同事、下级处不好关系。
对管理者而言,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必然是团队的成功。脱离团队,去追求个人的成功,这样的成功即使得到了,往往也是变味的和苦涩的,长期是对公司有害的。因此,一个优秀的中层管理者决不是个人的勇猛直前、孤军深入,而是带领下属共同前进。
以上所提到的有关中层管理者的素质模型是适用于任何性质和规模的企业的,而最基础的,也是每个中层管理者必须拥有的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则每个企业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掌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从事管理类工作的基本要求。它是发挥管理者的素质作用的基础,包括在对未来的发现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制定有挑战性的目标;有效地培养人才;在下属和团队中树立影响与权威等。每个中层管理者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性质、自身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与积累。包括财务知识、行业知识;专业知识、产品知识、商务经营管理知识和一些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规则方面的知识。
为了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提升中层干部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将中层干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主管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被考核对象:
司属各中层干部及其所辖部门
三、考核内容:
对公司各项文件精神、任务指标、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考核等级:
分“特优、优秀、良好、中等、差”五个等级。
五、考核方式:
1、每季度考核一次,由部门分管领导核实打分。
2、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由人事部门结合被考核对象上一季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其考核等级。
六、奖惩方式
1、人事部门将本项考核结果纳入每月“优秀员工”评选及每季度“优胜部门”评选范畴,将其作为两项评选的参照指标之一。
2、考核等级评定时,在“中层干部”与“所辖部门”两项均达到“良好”等级(含“良好”)以上的情况下,对于成绩特别突出(被评为“特优”等级)的被考核对象,人事部门可以特别考虑,破格将该中层干部推选为当月“优秀员工”,或将其所辖部门破格推选为该季度“优胜部门”。如果“中层干部”与“所辖部门”两项均达到“特优”等级,该中层干部和其所辖部门一同破格推选。
3、对于考核结果被评为“差”的中层干部,人事部门取消其当月“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责令其对本次培训的相关内容继续进行自我学习,并于一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重新考核结果依旧被评为“差”的,取消其三个月的“优秀员工”评选资格并取消其所辖部门一个季度“优胜部门”的评选资格。对于考核结果被评为“差”的部门,取消其一个季度“优胜部门”的评选资格及该部门所有中层干部该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被考核为“差”的,该部门所有中层干部由人事部门考虑对其进行人事处理。
七、考核标准(见《考核评分表》)
1、本考核标准中被考核对向分“中层干部”和“所辖部门”两栏,“中层干部”栏主要考核中层干部个人情况,“所辖部门”主要考核该中层干部所辖部门内部的情况。
2、本考核标准评分内容分部门培训、服务态度、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突出表现五个部分。“部门培训”主要考核各部门对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和任务指标的贯彻、落实情况;“服务态度”主要考核员工对公司外部人员尤其是对游客的服务质量;“工作职责”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忠于本职,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有推诿责任的现象;“规章制度”主要考核员工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突出表现”主要考虑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大的成绩或过失。(本条中所有“员工”均包括中层干部)
3、本考核标准设100分为基础分,部门培训、服务态度、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突出表现五个部分各设20分,扣分时下不封底,各部分得分与总分均可出现负分。因为前四部分中所有条款均为公司全体员工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故达到要求不予奖分,没达到则予以扣分。
4、中层干部应对所辖部门员工起表率作用,故中层干部被扣分时其所辖部门亦相应扣除同等分数。
5、等级评定标准:
特优:100分;优秀:85~99分;良好:75~84分;中等:50~75分;差:<50分。